暂停农村大集!不得哄抬价格!在淄博这些物品购销差价禁超35% 市民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来源:闪电新闻

2020-01-30 16:45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0日讯 今天,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提醒告诫书》。记者获悉,淄博市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不得超过35%,超出的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市民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健康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要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紧缺商品因成本增加确需涨价的,购销差价不得超过35%,超出的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查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在农贸市场管理方面,全市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出售、购买、利用、加工、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禁止野生动物进入市场经营,特别是贩卖蝙蝠、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依法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农贸市场、超市、活禽专卖店、餐饮店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开办者责任,并会同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对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行政执法、场所消毒及疫情监测工作。暂停农村大集和农村集贸市场。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检验检疫证明齐全,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交易、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要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主动履行社会主体责任,主动解决好消费者因疫情取消的订餐约定及退款事宜。原则上不承接各类群体性聚餐宴席,对已经订餐的,支持消费者取消、退还定金或延期举办。

针对疫情防控所需的抗病毒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要严格杜绝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相关经营单位要做好短缺药品、防护用品清单管理,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及防护用品物资供应,要确保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监管,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强化社会责任感,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各级市场监管机关也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疫情时期的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可及时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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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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