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食品生产企业 复工复产这七件事要知晓

来源:济宁市场监管

2020-02-07 15:54

发表于山东

随着假期的结束,为满足群众对于米面肉油等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食品生产企业陆续复工生产。企业场所结构复杂,人员密集,防疫责任重大,要持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复工生产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这七条一定要知晓

一、严禁生产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禁止在食品生产场所、生活区养殖、宰杀活禽及野生动物。

二、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各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肉制品生产加工者必须做好原料索证索票工作,对原料、成品开展批批检验并记录检验过程。

三、严格实行生产场所环境消毒。每天对生产加工场所,包括空气、地面、墙壁、设施设备用具进行消毒,做好清洁消毒记录。食品生产加工者应保持加工场所空气流通,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的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企业应做好厂区、员工宿舍及周边环境的消杀工作,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清洁消毒用具要专区存放、清洁消毒剂要明确标识,并与食品及其原辅料分隔放置,避免错用。

四、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应尽量避免与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养殖或生病禽畜动物及变质肉。食品生产加工者应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测温等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

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消毒措施。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必须严格洗手更衣,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清洗、烘干、酒精消毒手部,并通过风淋室进入清洁区工作。从业人员工作服定期洗涤、消毒。

六、严格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严格工艺流程,防止人员交叉接触、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做好加工过程暂存物料的防护工作,避免长时间裸露,防止在进入生产流程前被污染。

七、严格做好生产防疫记录。各食品生产企业及务必履行好防控主体责任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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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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