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起,济宁居民出行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

来源:济宁新闻网

2020-02-09 10:53

发表于山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0年2月9日起,济宁所有居民出行(进入超市、药店、就医、出入卡口等)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各村居、社区、小区在放行居民外出时将进行检查,未携带身份证者劝导其回家拿取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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