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20-02-10 10:42
发表于山东
2020年2月9日15时许,在太白湖新区颂运水庭小区防疫检查点,居民任某某(48岁,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人)借机生事,不听工作人员对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解释,辱骂防疫检查点工作人员,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依法给予任某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阅读量:63.1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461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