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武城印发实施意见,鼓励在外人才回武城工作

来源:齐鲁网

2020-03-11 10:05

发表于山东

3月10日,德州市武城县印发《关于鼓励在外工作人员回武城县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在外人才回武城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其中,达到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回武城县工作人员,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政策。

关于鼓励在外工作人员

回武城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鼓励在外人才回武城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结合武城县实际,就在外工作人员回武城县工作事宜,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范围

1. 武城籍或籍贯为武城县的在外工作人员。

2. 武城籍或武城县工作居住人员在外工作的配偶、子女及亲属。

3. 有志于服务武城县发展且武城县急需紧缺的在外工作人员。

达到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回武城县工作人员,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政策。

二、基本条件

1.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确有专长且我县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

2.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通过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编制。

4. 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医疗护理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办理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调入条件的申请人向武城县委组织部或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在外人员回武城县工作申请表》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技术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

2. 资格审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任前档案审核。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和党群口事业编制人员的资格审核。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镇街区事业编制人员的资格审核;会同县教体局负责教育类事业单位拟调入人员资格审核;会同县卫健局负责卫生类事业单位拟调入人员资格审核。

3. 征求意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商拟调入人员原工作地组织人社部门,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 提交研究。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申请调入人选基本情况、考察结果和调配建议提报县委研究。

5. 办理手续。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县委研究意见,办理调动手续,县委编办按程序落实编制,县财政局落实工资待遇所需经费,在外工作人员调入后在武城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联系方式

中共武城县委组织部:0534-6281060;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4-6211793。

中共武城县委组织部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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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人员回武城县工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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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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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融媒

作者:武城融媒记者 滕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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