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酒驾!济南交警实名通报第四十二期“酒司机”

来源:闪电新闻

2017-12-16 17:52

发表于山东

记者从济南交警官网了解到:昨天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驾驶人实名通报。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济南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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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来源:闪电新闻

济南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徐红梅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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