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集齐了礼品呢?临沂商家不兑现承诺系违约

来源:沂蒙晚报

2017-12-16 23:18

发表于山东

“说好的集赞满60个就可以赠送热水壶的,没想到赞集齐了,商家却不兑现了。”15日,家住临沂兰山区义堂镇的许女士拨打热线反映,她参加了一个商家微信集赞免费领礼品活动,好不容易集齐了“赞”,商家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兑换礼品,让她很是气愤。对此,律师提醒,商家如不兑现承诺系违约行为,消费者可搜集相关证据到消协等部门投诉。

据许女士介绍,12月13日,她在朋友圈看到一条集赞满60个即可兑换热水壶的信息,她立刻按照信息里的提示关注了这家商业街的公众号,并将这条信息转发到朋友圈,请朋友们帮忙点赞。“当时我和同事一起参加的,在这个活动中,微信上的内容称复制本段文字加以下链接,集满60个赞就送品牌半球热水壶一把,集赞活动时间:12月12日到12月14日;感觉活动还可以,我就转发了。”

许女士告诉沂蒙晚报记者,转发后,她就发动朋友帮忙点赞,半天不到,就集齐了60个“赞”。“13日下午我同事就过去领了礼品,由于当天有事,而且看到活动时间截止到14日,我就没有过去。”许女士说,14日上午,她一大早就来到活动领奖地点商业街办公室,结果却被告知礼品不能领了,“工作人员说活动13日就结束了,现在已经没法领礼品了。但是微信活动中明明标注的活动时间是12月12日到12月14日,商家不能随便更改活动时间吧。”许女士十分生气。

“如果微信活动有标明的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的提醒,或者说明活动到几点结束,我也能理解,但是商家只是说到14日活动结束,我是在要求的时间内领取,而且按照要求集齐了赞,为何就不能领取了呢?”当时看到房间角落里还有放置的热水壶,许女士提出自己的质疑,“多次沟通,他们说礼品是还有,但活动已经结束了,就不能发了。奖品不在于多少,既然搞了活动就要兑现,说好的礼品不给了,这不是骗人吗?”许女士对商家的行为十分不满。

随后,记者联系了活动的举办方该商业街物业,并说明了情况。“确实有这回事,前期我们搞了这么一个活动,但13日下午活动就已结束了。”对此,物业的高经理说。

高经理称,这是他们根据公司的要求,内部出钱搞的一次活动。“我们这是第一次做微信活动,确实考虑不周全,活动时间描述得不是太清晰。”对于许女士反映的情况,高经理称,按照当初定下的活动要求,13日下午活动就结束了,“公司内部有严格的规定,虽然微信文字上表达不清晰,但我们已经口头解释了,礼品是还有,但活动截止了,确实没法再发了,请大家谅解。”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表示,商家利用微信平台宣传促销,虽然网民没有付出资金成本,但也付出了劳力、精力和时间,实际上已经和活动商家建立了消费关系,若商家不兑现承诺,市民可搜集证据到消协等部门投诉。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来源:沂蒙晚报

临沂新闻

阅读量:15.1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19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