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转载文学作品 潇湘书院被判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来源:齐鲁网

2020-04-24 14:06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4日讯 4月24日上午,山东法院召开视频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19)》,以及 2019年度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其中就包括“独孤残红武侠作品”著作权侵权系列案。

三面向公司经授权享有独孤残红武侠系列作品的著作权,其认为潇湘书院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在www.xxsy.net网站主动设置链接到载有涉案作品的侵权网站www.69993.com的行为,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经查,潇湘书院公司在本案诉讼之前就曾在其www.xxsy.net网站上传过涉案作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潇湘书院公司曾在其经营的www.xxsy.net网站上未经许可上传过涉案作品,后虽在另案诉讼中删除了相关作品,但其对关联网站www.69993.com上传的独孤残红武侠系列作品构成侵权属于应知或明知情形。本案中潇湘书院公司实施的主动设置链接到载有涉案作品侵权网站的行为,系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故法院判决潇湘书院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本系列案是涉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认定的典型案件。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主动设置链接的方式链接到相关侵权网站,如有证据证明其对侵权网站上传的作品构成侵权应知或明知,应认定为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本案的裁判,通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的准确界定,打击了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净化了网络空间。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曹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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