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推六项政策红利推进企业技改

来源:淄博晚报

2017-12-23 10:26

发表于山东

淄博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的意见。为进一步推动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确保实现“工业强市”目标,市政府确定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并将通过六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

此次企业技术改造适用于市内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了推动此轮企业技术改造,我市出台了六项政策措施。

鼓励“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对“零土地”技改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备案验收制度。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增建生产设施、厂房加层或翻建、改建厂房,增加用地容积率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列入市重点技改项目名单的建设项目使用新增土地,享受市级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市重大项目)土地政策。

加大技术改造财政支持:每年采用设备(软件)补助、税收增量奖补、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设备(软件)补助:对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符合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导向和构筑“753”现代产业体系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第三方机构审核的实际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实施的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等智能化改造项目,在以上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2%、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对购买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设备(软件)的,补助标准提高3%、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技术改造项目税收增量奖补:对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从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当年起3年内,每年按照与上年同比主体税种(增值税、所得税)增量地方留成部分的6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市、区县按比例分担)。企业三年累计获得补助资金不超过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6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对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中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当年立项并开工建设且银行给予贷款的项目,分类给予奖励: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含)及以下的项目贷款,给予贷款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0%、最高500万元等额奖励;贷款利率上浮20%(含)以内的项目贷款,给予贷款企业利率上浮部分、最高500万元贴息奖励。

提高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支持传统产业充分借助国内外创新资源加速产业产品结构升级,对聘请国内外知名咨询机构策划产业升级、开展管理咨询诊断的化工、机械、纺织、轻工、建材、冶金等传统产业的规模以上企业,经认定,由市财政按实际合同咨询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技术改造引导基金发展:设立市技术改造和并购重组基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并购、兼并重组。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引导基金,对以股权投资方式推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各类基金,单个企业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不低于投资额2%、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同采购设备享受技改补助政策。

培育支柱产业及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各区县按照市产业规划和布局,结合自身产业基础,确定1-2个支柱产业集群或主导产业集群实行差异化发展。对区县集约程度高、创新能力强、资源节约效果显著、两化融合程度高且发展潜力大的支柱产业集群,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00万元的扶持。对集约程度显著、创新能力较强、资源节约效果明显、两化融合程度较高且发展潜力较大的主导产业集群,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的扶持。最后就是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政策。

来源:淄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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