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明年正式施行

来源:淄博晚报

2017-12-23 10:26

发表于山东

淄博市中小企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分别对《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淄博市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市中小企业局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措施》的工作项目和税收文件政策方面进行了解读。

发布会上,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范立玉回答并阐释了关于新法理解和贯彻的几个关键问题。他谈到,新促进法有五大进步:进步一:操作性增强。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领域及设立要求,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政策。进步二:创新性更强。重点突出了金融体系的创新,构建中小企业普惠金融体系。进步三:保护性更强。明确了国家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本法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进步四:服务性更强。强化对公共服务的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进步五:前瞻性更强。按照新时代要求,鼓励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支持中小企业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山东鲁信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建香发布有关小微企业相关税收政策,并重点对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小微企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四方面内容作了相关条例及政策的阐释。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中小企业呈现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预计到2017年底,全市中小企业达到7.9万家,从业人员达到148万人。预计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30亿元,同比增长9.5%;实现利税750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利润505亿元,同比增长7.5%。

另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淄博晚报

淄博新闻

作者: 记者 孟书祥 通讯员 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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