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部分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开始收费

来源:日照新闻网

2017-12-30 13:21

发表于山东

中型汽车、中型挂车及以下机动车,白天收费标准为3 元/小时,夜间收费标准为1.5 元/小时车辆进入停车泊位15 分钟以内(含15 分钟)免收停放服务费,超过15 分钟后开始计费

过去,车少、路宽、停车方便一直是外地人对日照城市面貌的印象,也曾一度让众多日照人作为与发达城市的比较优势而引以为豪。

那时候,只有在每年旅游旺季的沿海景区地带才会出现停车难及道路拥堵现象,真正让人们感到日照市区车多、路窄、停车困难还是近几年的事。

在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旅游业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停车泊位供求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停车难”问题呈现愈演愈烈的发展态势。为助推“旅游富市”战略实施,树立文明城市形象,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日照市物价局组建课题组,实地走访深入调研,摸清原因对症施策,着力依靠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逐步缓解城市停车这一难题。

参照《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确定从2017年12月30日开始,对部分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试行期为一年。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怎么收费?

关键词:范围

试行收费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范围如何划分,备受关注。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收费按照住建、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执行,试行收费范围为临沂路以东、山东路以南、海曲路以北、青岛路以西区域内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关键词: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试行期间,部分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

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从7时(含)到19时(含),夜间从19时到次日7时。中型汽车、中型挂车及以下机动车,白天收费标准为3元/小时,夜间收费标准为1.5元/小时。

车辆停放跨时段的,白天和夜间分别累计计费。车辆进入停车泊位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15分钟后开始计费,前15分钟不纳入计费时间。计时收费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车辆停放不足1小时(含)的按1小时计费。

此外,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本着“确保道路畅通、便民利民,鼓励即停即走”的原则。收费标准路内高于路外,旨在引导机动车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

关键词:减免政策

试行期间,部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可享受收费减免政策。

具体包括: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残疾人专用车辆;国家和省有其它明确规定的。

关键词:操作管理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依托的是日照市“智慧停车”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的视频识别技术,具有路线规划、停车地图、定位导航、余位提示、快捷支付和订单管理等功能,能够及时向车主提供所需停车信息。

市民将车驶进停车位时,视频桩会自动感应,视频桩上亮起红灯,开始获得车牌信息,并将信息上传到“智慧停车”公共服务平台,根据相应标准计算停车时间;车主将车开走,此时视频桩上的绿灯亮起,代表空车位,如果视频桩上亮起了黄灯,说明可能出了现问题,需要工作人员查看维修。

车主可以通过下载“日照好停车”APP注册会员,关注“日照好停车”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实现无感支付,无需个人操作,网络系统自动扣费。如果车主将车开走却忘记付费,系统会记录下车牌信息,下次停车时提醒补交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试运行期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周边会安排巡检收费员,协助车主操作,车主如有疑问可以现场咨询。

关键词:监督管理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需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日照市物价局对收费部门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收费部门严格按照标准收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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