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确:10月1日至4日加班发3倍工资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2020-09-19 14:10

发表于山东

今年国庆、中秋是同一天,有网友近日发出疑问:平时节假日加班有3倍工资,十一当天加班能享受6倍工资吗?

答案来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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