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丨山东:年底前坚决完成“十三五”煤炭化解过剩产能6460万吨目标任务

来源:山东发布

2020-10-21 16:00

发表于山东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主题系列发布会第十场,介绍“发展绿色能源 助力动能转换”全省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近年来,山东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成效显著。请介绍下可再生能源发展亮点有哪些?

  邓召军

  省能源局成立以来,坚持把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因地制宜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装机规模迅速增长。依托我省较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区域联动等有效措施,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9月底,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856.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26.5%,比2015年提高了13.5个百分点。

  二是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紧跟国际国内清洁能源发展新趋势,立足拓展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空间、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海上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领域突破发展。围绕服务海洋强省建设,规划布局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海上风电基地,启动了5个总装机15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实现海上风电发展“零突破”。围绕增强电网调峰调频能力,开工建设了沂蒙、文登、潍坊3座抽水蓄能电站,核准了泰安二期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省电网的调峰与消纳能力。

  三是质量效益明显提升。聚焦服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成济宁、新泰采煤塌陷地光伏领跑者基地,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开辟了新路径,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多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在临沂、菏泽、聊城、滨州等市,建成光伏扶贫项目9390个、装机规模176.9万千瓦,惠及32.6万户村民,为贫困群众送上了收益长期稳定的“阳光存折”。围绕拓宽农村清洁取暖渠道,组织开展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创建工作,首批10个示范村镇实现绿色能源供暖近6万户、550多万平方米,取暖成本仅为电代煤、气代煤供暖成本的60%左右。

  中新社记者:储能作为能源发展的新业态之一,我省在储能发展方面是如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

  邓召军

  随着我省新能源装机比例迅速增加,省外来电送入电力大幅提高,以及煤电机组供热改造不断提速,山东电网调峰形势较为严峻,煤电机组日内启停机调峰、特殊时期弃风弃光趋于常态化,亟需增加调峰资源和丰富调峰手段,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对此,储能系统既能提高低谷用电负荷,又能提高高峰供电能力,是解决当前电力运行面临问题的最为有效措施。因此,我们把发展储能作为全省能源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之一,典型示范,重点突破。今年9月,全国首个利用退运电池建设的独立储能电站在莱芜口镇建成运营,每天可存储新能源电量约4500度,相当于为600户居民的小区持续供电1天,节约标煤1.4吨/天。该电站主要是从全省各地收集变电站、通信机房、实验室等场所退运电池,通过创新引入修复技术,对退运电池进行全面修复,修复后的电池能够达到原容量的95%以上,延长了3年左右的使用周期,实现“化废为利、变害为宝”,为全省储能技术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截至目前,依托新能源场站,我省在德州、泰安、滨州、烟台分别建成了4个电化学储能项目,总规模21兆瓦/42兆瓦时。

  下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加快推动储能发展相关政策。初步打算是,争取利用5年时间,基本形成符合山东实际的储能技术路径,储能系统配置规模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储能产业规模和企业竞争实力大幅提升,支撑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试点示范(2020-2022年),通过政策引导储能起步,依托示范项目探索储能商用模式,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第二阶段,全面市场化(2023-2025年),在电力市场成熟稳定、储能设备价格大幅下降、配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通过政策退坡机制,推动储能应用全面进入市场,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储能发展工作格局。

  齐鲁晚报记者: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煤炭行业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福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狠抓煤炭去产能政策措施落实,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化解煤炭过剩产能6020万吨,年底前坚决完成“十三五”煤炭化解过剩产能6460万吨目标任务。通过大力实施去产能,我省煤炭行业结构得到持续优化。一是2016年实现30万吨以下煤矿全部关闭退出,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关退15万吨以下煤矿的目标任务。二是煤炭生产布局更加集中,生产能力实现净减,单井规模明显提高。目前全省99处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32亿吨/年,平均单井规模133万吨/年,比2015年提高45%。三是煤炭生产保障能力持续稳定。全省煤炭产量持续多年保持在1亿吨以上。四是行业经济运行稳中向好,2019年,全省煤炭行业实现全部营业收入6000亿元,利税580亿元,利润290亿元,创7年来最好水平。

  围绕煤炭去产能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我们突出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严控时间节点。列入关闭计划的煤矿,10月底前全部关闭到位,12月底前通过省级联合验收。列入核减生产能力计划的煤矿,已于9月底前完成生产能力核减和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公告等工作。购买省外煤炭产能指标的煤矿,已于9月底前完成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签订,并按程序报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强化安全监管。把去产能煤矿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做到逢检必查,严禁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实行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企业严格制定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确保安全退出。三是严格检查验收。组织做好省级联合验收工作,严格关退标准,确保真关真退。严格实行“一公示二公告”制度,及时公示去产能煤矿名单、公告煤矿关退情况和验收情况,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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