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开发商送阳台承诺成“口头支票” 300多名业主拿房产证需补交三万多元

来源:齐鲁网

2020-10-22 21:13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2日讯 2017年,家住潍坊奥园水榭春天小区的张女士(化名)买了一套房,交房后装修完,全家乐乐呵呵的住上了新房。 这新房住了一年了,马上就要办房产证了,却收到开发商的通知,说要补交几万块钱,这可难坏了她。

新房办房产证遇闹心事 送阳台承诺成了“口头支票”

“今年9月7号的时候,在楼下发现了一张公示。我们整个二期的房子,几乎都比原来的面积多出了三四个平方,有的甚至到了十多个平方。我们就去找开发商说这个问题。原来他们售楼员说这些平方是赠送给我们业主的,现在开发商却不承认了。“据张女士所说,多出来的面积是一个半封闭的阳台,当时购房时售楼员承诺的是免费赠送,而现在需要重新交钱,她的房子多出了5.3个平方,需要交3.4万元。像张女士这种情况的业主,全小区大约有300户。从免费赠送到需要花好几万去购买,这其中的落差让很多业主难以接受。

“我们当时花将近100万买的房子,再加上车库就得100万多了,当时我们家又是贷款又是找亲戚朋友借,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们业主谁都不想出这个钱。”  山东潍坊奥园水榭春天业主陈女士(化名)告诉闪电新闻记者。

开发商:我们合同存在问题 我们也正在起诉业主

翻开业主的购房合同,只见合同上明确写到:该商品房层高2.9米,有一个阳台,其中一个阳台为封闭式,0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售楼员给我们说,说这个阳台上面写的这个0,代表的是只有一个生活阳台。但是你看,图纸上有两个阳台,所以这个阳台就是赠送的,当时售楼员就是这么给我们说的。” 山东潍坊奥园水榭春天业主 张女士(化名)告诉闪电新闻记者。

为了解实际情况,闪电新闻记者随张女士等人来到开发商的办公室,想找到当时的售楼员,当面了解情况,到达公司后,并未找到任何一名售楼员,仅有一位入职9天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业主。“公司那会没有宣传文件要赠送阳台。现在公司销售部门已经撤了,合同解除之后,售楼员已经不属于我们公司了,我们也没权利要求售楼员来配合你们的调查。”工作人员告诉闪电新闻记者。目前,开发商已经找好律师,并随机抽取三名业主进行诉讼。工作人员称,要这一切交给法院来判定,他们有多少错误就承担多少责任。

据张女士所说,在之前,开发商让业主按照实际多出的面积补交相应的房款。经过多方的协调之后,对于多出的面积怎么交钱,该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补交费用标准:“现在公司政策按照国家政策,超过3%的话,我们来承担。没超出3%的,业主承担。”

律师:缺乏相关证据 只能按照合同

一方面是业主说免费送阳台,一方面开发商说没有,对于这种情况孰是孰非,记者咨询了有关律师。“现在这个情况需要业主找到证据,比如售楼员当时口头承诺的录音、录像等证据,或者是宣传单页上的描述,如果现有的证据没法证明原来存在这个事实,只能按照合同操作。”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张旭律师告诉闪电新闻记者。

对于合同上0个阳台的说法,张旭律师也这样解释:“虽然前面合同中说了0个阳台,但是合同后面都附了户型图,如果户型图上是有阳台的,那么他这个合同前面那个书写错误可能就不那么重要了。

因为后面图是经过开工建设,一层一层批下来的,这不可能作假。”

目前,潍坊奥园水榭春天小区的开发商说要等法院的判决再追究业主的责任,对于具体的情况,我们也会继续追踪。

闪电新闻记者 孔然 刘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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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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