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局将实行“黑名单”制度 惩治严重质量失信行为

来源:闪电新闻

2018-01-09 11:23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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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质监局官方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失信企业管理,惩治严重质量失信行为,山东省质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质监局“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1月8日-25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建议。

联系电话:0531-89012325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9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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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山东省质监局“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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