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一位法学教授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起诉了,因为对方要求年卡使用者“刷脸”入园。最近,这个“人脸识别第一案”一审宣判了,原告胜诉。
“人脸识别”技术最近很“时髦”,但是与此同时,却也滥用到荒唐的程度,有些售楼处甚至出现了“戴头盔看房”的场面,因为看房者害怕被“人脸识别”系统拍到不是首次看房,没法享受优惠。
“刷脸”刷掉的是脸部数据隐私,而这是一辈子不能篡改的关键数据。我们有必要知道,人脸数据的存储安全该如何保证?采集后的使用边界在哪里?是否什么场合都要加一个“刷脸”呢?
面对这些问题,还希望法律给我们一个答案。这张脸,不应该是谁都能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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