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项目建设 济南拟征收6个村庄土地

来源:齐鲁网

2021-06-15 17:03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5日讯 为保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项目建设用地需要,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6个村庄土地,涉及天桥、济阳两个区。

济阳区:

济阳区崔寨街道办事处太平村拟征收土地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解营村以西、以南,太平村以东。地块二位于太平村以东,解营村村庄旧址以西。

济阳区崔寨街道办事处解营村拟征收土地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萃清路以西,前街村、太平村以东,前街村以南。地块二位于萃清路以西,太平村、前街村以东、以南。

济阳区崔寨街道邓官村拟征收土地范围:东、北至范铺村,南、西至义和村。

天桥区:

天桥区大桥街道办事处齐家村拟征收土地范围:S101以东,大吴村以南、以西,G308以北。

天桥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大吴村拟征收土地范围:S101以东,G308以北,大吴村以南,大刘村以西。

天桥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大刘村拟征收土地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范围:大吴村以东,大刘村以西,G308以北。地块二范围: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大刘村以南、以东,G308以北。

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闪电新闻记者 段嘉琪  报道

来源:齐鲁网

济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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