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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威海

住房

用户zxsIWksULi

领导好!本人06年在张村滨海明珠小区购房,顶楼,从购房入住之日起就开始漏雨,找当时的物业多次,一直没给维修好!后来换了物业,现在的物业说不归他们管,让找之前的物业,现在再找就说过了保修期(06年够买住房,但一直没维修好)。找开发商,开发商让找物业,找物业,物业不管!找政府,政府又让找开发商,物业。外面大雨,家里中雨,外面中雨,家里小雨。现在找谁谁都不管了。这种情况就需要自己维修吗?

威海

经落实,滨海明珠小区由威海东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2006年开工建设,小区于2006年开始陆续交付业主。经查,区住建局未接到过反映滨海明珠小区屋顶漏水问题的投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来信人反映的屋顶漏水问题已超过保修期限。针对已超过保修期限的工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或申请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用户zxsIWksULi

原物业保修期内没修好,保修期内换了物业,新来的物业不管,让找之前的物业。这种情况拖到过了保修期就拉倒了?那就是说所有的问题只要能拖过保修期就没事了,是吧,领导?市长信箱,12345都打过,咋会说没有投诉呢?给住建局打电话,接电话的一个女的工作人员说,没用,写信打电话也没用,自己修理吧。是威海市规定的还是上一级政府部门就是这样贯彻的政策?

用户zxsIWksULi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啥给的回复是可以要求物业使用公共维修基金修复呢?

用户zxsIWksULi

能拖过保修期就可以不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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