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会新闻
山东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省水利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详细]
- 小型病险水库最低补助57万
- 其中省级分别按照小(1)型、小(2)型水库不低于150万元/座、57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助。 [详细]
- 提升水库运行管护水平
- 山东现有注册登记各类水库5893座,其中,大型水库37座、中型水库217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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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小水库,大民生。小型水库承担防洪防汛、灌溉供水、水域生态等多重功能,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高度重视小型水库安全。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全力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一方面,支持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十三五”以来,省级财政筹集资金9.84亿元,支持实施238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另一方面,支持小型水库运行维护。为妥善解决小型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问题,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补助标准,2019年以来,省级筹集资金3.22亿元用于小型水库运行维护,有效提升了全省小型水库管理养护水平。 省政府《意见》印发后,省财政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坚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标准,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切实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一是明标准。对2020年以后经安全鉴定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中央将不再承担除险加固资金,由省级和市、县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将加大原有省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每座小(1)型水库不低于150万元、每座小(2)型水库不低于57万元的补助标准予以支持。对小型水库运行维护,省级财政继续按照每年每座小(1)型水库2万元、小(2)型水库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二是统资金。统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形成全省各级资金合力,共同支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切实保障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资金需求。 三是强绩效。我们将坚决贯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把小型水库建设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切实把钱用在关键处、花出效益来。今年,我们实施了2020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绩效评价,下一步,将强化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提高资金和项目的绩效水平。
据了解,我省有5600多座小型水库,数量多,管理难度大,请问省财政厅在保障小型水库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省政府《意见》印发后,省财政厅又将采取哪些举措来保障小型水库安全所需的资金?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一直以来,我省水利工程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重视工程建设,疏于建成后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导致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积病成险、效益衰减,不仅影响着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隐患。俗话说,工程三分建、七分管。运行管护是确保工程始终处于设计状态,充分发挥应有效益的前提和保障。提升水库的运行管护水平,我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守住工程安全运行底线。压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强化对已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但尚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的运行监管,汛期空库度汛;强化“四预”措施,不断优化完善方案预案,进一步加快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加强雨水情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二是夯实工程运行管理基础。加快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按照标准走,事故不会有。标准化管理是规范和提升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的唯一途径,通过分类制订标准化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范本、现场标识规范,坚持从严、从实创建与评价,全力保障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落实落地,变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三是强化工程管护模式创新。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推进分散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模式提升,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继续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打造一批综合效益显著的乡村小型样板水库,以样板典型引路,带动全省小型水库管护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是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积极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建立水库标准化数字平台,形成水库管理专题信息资源库,实现水库信息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水库运行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建立水库良性运行机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出台系列配套制度,全面落实责任主体和巡查管护人员责任。二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将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探索有条件的实行政府购买专业化管护服务。三是建立考核检查机制。将水库维养管护等突出问题列入河湖长制负面清单;继续强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对巡查管护督查考核机制,明确职责及考核方法、步骤、奖惩,确保履职尽责。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小型水库承担着防洪、灌溉、供水和生态等多重功能,是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我省现有注册小型水库5639座,这些小型水库大多建于20世纪50-70年代,数量大,始建标准低,不同程度存在老化失修问题,且多分布在偏远山区,绝大多数由乡镇或村集体管理,受历史条件和投入不足等原因影响,长期存在体制机制不顺、人员经费匮乏、运行管护缺失、管理设施短缺、病险隐患突出等难题,制约小型水库功能发挥,特别是汛期,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面临很大风险和压力。为彻底解决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突出问题,2019年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 根据省4部门印发的文件精神,2019年以来,我省启动了两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探索小型水库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创新,着力解决管理粗放问题,全省先后有32个县(市、区)、3614座小型水库参与创建,占全省小型水库总数的62%。其中,有23个县(市、区)被公布为省级样板县,泗水、莒南、莒县、莱西等4县(市)被水利部公布为国家级样板县,国家级样板县数量全国第一。各地在创建活动中,因地制宜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模式,如泗水县“以大带小”模式、莒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等。其中,泗水县“以大带小”管护模式被水利部在全国范围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继续开展好第三批省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创建,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二批国家级样板县的评选;在全省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启动乡村小型样板水库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能够代表我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成果,综合效益显著,在服务农业、农村、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标杆作用的样板水库,推动全省小型水库实现从保安全向保安全和增效益并重转变。
《意见》中提到了我省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创建,并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乡村小型样板水库。能否介绍一下我省小型水库现状、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以及打造样板县和样板水库等有关方面的工作情况?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省政府《意见》出台后,省水利厅立即组织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措,并于8月5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意见》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省政府《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节点目标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既定任务;二是要足额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资金;三是要将水库安全运行突出问题列入河湖长制负责清单,纳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四是要组织开展对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专项检查,并督促予以整改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抓好《意见》的宣贯。组织各级水利系统单位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精神贯彻落实到本职岗位和日常工作中。也希望新闻界的朋友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意见》有关内容,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库除险加固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督促各市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督促各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意见》和《通知》有关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三是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建立“到期及时鉴”的安全鉴定机制,完成现有超期未鉴定存量销号,对于达到规定期限的及时组织鉴定;建立“有病及时治”的除险加固机制,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效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建立“有险坚决停”的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对病险水库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病险水库汛期全部空库度汛;对达到降等或报废条件的,实施降等与报废。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将水库安全运行列入河湖长制负面清单,纳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抓好水库安全运行的督查暗访检查和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补短强弱,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效益正常发挥。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我省“根治水患、防治干旱”总目标,把确保水库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全力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 “十三五”期间,我省全面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对鉴定出的病险水库积极纳入规划实施除险加固,我省水库除险加固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五年来,共实施了32座大中型和238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特别是2018年汛后启动实施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如期完成18座大中型、120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2019年汛后掀起新一轮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热潮,2020年主汛期前按期完成了7座中型、37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既定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十四五”开局之年,我省在主汛前又完成359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通过及时实施除险加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完善水库管理设施、雨水情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等基础设施,有效补齐了工程上的“硬件”短板,全省水库防洪标准大幅提升、水库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善,有效应对了“摩羯”“温比亚”“利奇马”“烟花”等多个强台风和多轮强降雨袭击,确保了水库运行安全,充分发挥了防洪效益。
(三)组织保障。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各市、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相关计划,落实水库运行管护和除险加固经费预算。二是强化部门指导。省水利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健全问责机制。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列入负面清单,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在推进工作上出实招,在抓落实上求实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的各项举措,建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数字平台,推进分散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模式提升,持续夯实水库运行管理基础;强化病险水库汛期安全运行应急措施,确保病险水库安全度汛;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将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维养资金等突出问题列入河湖长制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行管理能力建设,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意见》的总体情况就简要介绍这些。 谢谢大家!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等三部分内容。 (一)目标任务。一是水库安全鉴定方面,2021年年底前,已达到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要全面完成安全鉴定任务。2021年以后,严格落实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二是水库除险加固,2022年汛前完成现有存量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以后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照“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实施除险加固。2025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存量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三是水库运行管护方面,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探索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2021年年底前完成60%工作任务,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开,并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四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在完善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的基础上,加快899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1284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的建设;建立全省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形成水库管理专题信息资源库,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能力。 (二)工作措施。一是落实支持政策。对已完成安全鉴定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继续落实好省级和市、县(市、区)资金。对2020年以后经安全鉴定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市、县(市、区)共同承担,其中省级分别按照小(1)型、小(2)型水库不低于150万元/座、57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助。省级财政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继续给予适当补助,省级和市、县(市、区)财政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保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二是建立常态化的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机制。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强化指导监管,确保有序组织实施和除险加固质量。三是建立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强化水库运行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快推进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打造乡村小型样板水库;建立全省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水库运行管理动态信息。
虽然,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水库安全状况不断改善。但由于大多数水库已超过或接近设计使用年限、年久老化,水库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管护标准不高、管护机制不健全、管护力量薄弱等薄弱环节,加之受各种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工程不同程度的损毁,安全隐患依然严重。 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坚决整治短板弱项,确保安全度汛。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我省“十四五”期间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各方责任,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对完善水库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工程安全有效运行意义重大。
各位媒体朋友: 近期,为着力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下面,我就《意见》作简要介绍。 一、背景和意义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我省现有注册登记各类水库5893座,其中,大型水库37座、中型水库217座、小型水库5639座,总库容达181亿立方米,水库数量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我省“根治水患、防治干旱”总目标,把确保水库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全力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十三五”累计完成32座大中型、238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今年汛前又完成了35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着力深化运行管护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了5893座水库的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启动两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32个县(市、区)、3612座小型水库参与创建。泗水、莒南、莒县、莱西等4县(市)被水利部公布为国家级样板县,样板县数量全国第一。我省小型水库“以大带小”管护模式被水利部在全国范围推广。经过一系列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叠加、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并重,有力促进了水库防洪减灾、蓄水兴利、生态修复等综合功能发挥,为抵御2018年“摩羯”“温比亚”、2019年“利奇马”、2021年“烟花”等强台风袭击和多轮强降雨筑牢了安全屏障。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邀请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贾乃波先生,省财政厅基层财政管理处处长陈茜女士,省水利厅运行管理处处长郭忠先生解读文件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贾乃波先生介绍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