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了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制度、停产整顿制度和联合惩戒等四项制度, [详细]

安全生产领域5件典型案例
山东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安全生产领域5件典型案例 [详细]
安全生产“打非”职责
重点打击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 [详细]
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活动开展以来,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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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9 15:30:14 主持人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应急厅新闻宣传处潘飞,联系电话:81792280。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1-10-09 15:29:39 周锦燕

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会签了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主要内容有三点: 一是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及信息共享等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应急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定期向检察机关提供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和线索,检察机关向应急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提供有关工作信息。 二是检察机关应当秉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强化检察建议释法说理,准确把握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判断标准,通过磋商、公开听证、诉前会议、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职。 三是双方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专业支持机制、日常沟通联络、人员交流和培训等机制。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行动时,可邀请对方参与;对案件中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可相互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

2021-10-09 15:27:46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今年7月19日,省检察院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请问有哪些主要内容?

2021-10-09 15:27:25 王传忠

今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签署第八十八号主席令公布,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针对此类问题,这次修法增加了相关内容,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写进法条,对违反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了严肃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德州市这一行政公益诉讼案例为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部门,将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彻查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应急管理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不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管,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监管措施: 一是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在全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上半年累计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1334家、重大危险源4409处,发现问题隐患1.8万余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年初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检查企业4万家次,发现隐患12.4万余项,已整改11.6万项,立案处罚813家,罚款2135.6万元。 三是实行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对全省1600多家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坚持企业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四个必到”,督促企业完善规章制度300余项,开展应急演练370次。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2万余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70万从业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用事故推动工作。

2021-10-09 15:24:07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才在通报情况时,提到德州市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经过监督整改,隐患全部消除,确保了企业安全。您能介绍今年以来,应急管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

2021-10-09 15:23:31 王效彤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合作共赢。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争取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应急管理等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探索完善信息共享、专业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加强与刑事检察、技术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办案力量,推动形成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合力。 二是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矿山和尾矿、道路交通、危化品、消防、危险废物、易燃易爆品等方面安全隐患,综合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元手段,办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件。 三是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安全生产公益诉讼“随手拍”等移动实时在线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拓宽线索发现路径。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社会各界更多地关注、支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2021-10-09 15:21:26 齐鲁晚报记者

检察机关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1-10-09 15:20:56 周锦燕

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公益保护多元化。案例类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通道、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管理、铁路安全等多个方面;监督手段涵盖了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第三方评估、公益观察员、普法责任制等重点工作。 二是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如危化品企业生产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道路路口设计不合理、电梯监管不到位等造成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前端风险防控,推动监管部门及时处置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促进协同共赢的示范效应。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第一顺位的地位和作用,依法督促履职整改,持续跟进监督。通过以案释法,有利于增进社会各界对维护安全生产、加强公益保护的关注度和认同度。

2021-10-09 15:19:23 大众日报记者

这次发布会发布的五个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请问有哪些特点?

2021-10-09 15:18:55 高建军

安全生产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涉及的职能部门多,许多问题需要协调各方齐抓共管。近年来,省应急厅与省检察院就开展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工作多次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开展调研研讨。今年4月,省检察院王效彤副检察长带队到我厅调研,双方围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加强协作配合进行座谈,就《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达成共识。一致认为,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优势,积极沟通,加强协作配合。我们也非常支持和欢迎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共同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我们了解到,检察机关自2017年7月正式确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等领域先行先试办理了很多典型案件。今天联合发布了5起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为助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遵循。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矿山和尾矿库治理、违法建设、违法施工等安全生产问题,积极稳妥进行探索,办理了一大批公益诉讼案件,也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支持。 省应急厅和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方面,是希望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形成协同共赢的示范效应,也促进社会各界更多地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独立的、外部的监督,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的法治保障,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所以我们非常积极,也非常高兴,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意见,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2021-10-09 15:15:54 中宏网记者

这批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是省检察院和省应急厅联合发布的,主要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2021-10-09 15:15:33 王效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后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法律授权的形式对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予以明确。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增设检察公益诉讼这一条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的客观要求,是对社会各界呼吁加强安全生产公益保护的积极回应,是对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成效的充分肯定,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在助力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作用及制度价值,为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制度机制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对于完善安全生产防控法治体系和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体系具有积极意义。全省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精准规范监督,助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1-10-09 15:14:21 检察日报社记者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将安全生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之一,有何重要意义?

2021-10-09 15:13:41 主持人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记者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21-10-09 15:12:55 高建军

三、探索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四项制度。省应急厅、省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建立了事故发生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制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停产整顿制度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联合惩戒等四项制度,从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企业认真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省检察院、省应急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试行)》,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建立交流会商和研判等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助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推动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增进民生福祉。 近年来,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与检察机关配合联动,探索了一些成功的做法。比如:青岛市大力推行“检察官进企”活动。今年6月份,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工贸企业执法检查活动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有效推动了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改。烟台市针对加油站推出手机扫码支付服务的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消除了加油站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探索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有效推动叫停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的移动支付业务,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检察建议,通过调查研究、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依法履职尽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谢谢大家!

2021-10-09 15:09:52 高建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涉及重大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探索与检察机关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利破解安全生产执法困境,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监督相关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2019年,省应急厅、省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省检察院、省应急厅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建立了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案件移送和事故调查案件办理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二、探索建立联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机制。省应急厅、省检察院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重点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责任办法》,重点打击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8个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打非”职责。通过实行“打非”工作开展不力“一票否决”制度和属地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行为。

2021-10-09 15:07:30 主持人

现在,请高建军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21-10-09 15:07:16 王效彤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形成维护公益合力。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争取领导支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协同共治,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会签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试行)》。德州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执法+专家咨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在危化品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督查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突出办案重点,提升办案质效。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违法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注重诉前磋商、主动沟通、协同履职,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开展类案监督助推社会治理。济南市检察机关针对省道S240某段交通安全问题,向公路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修建400余米便民公路,消除安全隐患。潍坊市某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小区、商业场所消防设施缺失、存在火灾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完善消防设施。 三是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完善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聘请公益观察员30名,扩大案件线索渠道,争取社会公众参与。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探索“办案+培训+研究”模式,遴选40余名骨干组建全省公益诉讼人才库暨公益诉讼专业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下一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助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为保障我省安全生产良好形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大家!

2021-10-09 15:05:37 王效彤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山东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关心、鼓励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要求检察机关注重研究发现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今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9月1日起实施,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整体情况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陈勇检察长多次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4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办理了一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公益诉讼案件,共发现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2件,立案办理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5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诉前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得到了党委政府、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2021-10-09 15:01:16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先生、省应急厅副厅长高建军先生、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周锦燕先生、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传忠先生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系统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王效彤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21-10-09 09:10:26 齐鲁网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下午3: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应急厅、省检察院负责同志等介绍我省应急管理系统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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