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山东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山东发布前三季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前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治理状况。 [详细]

“建、运、管、筹”一起抓
全省2021年新增40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任务已完成2418个,巩固提升15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任务已完成765个, [详细]
碧水保卫战目标任务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负责人郭琦介绍,“十三五”期间,山东省超额完成涉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详细]
举报最高奖励50万!
将举报奖励最高金额由原最高2000元提高到50万元,并根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危害程度、 [详细]
严格排污监管
今年8月,我省平均降水量就较常年偏多了23.4%,9月份以来,我省更是遭遇36年以来最强秋汛, [详细]

文字实录

<<点击更新
2021-10-19 15:57:40 主持人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张素华,联系电话:66226127。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1-10-19 15:57:24 张金智

截至目前,全省2021年新增40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任务已完成2418个,巩固提升15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任务已完成765个,50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已完成420处。 为确保顺利完成今年治理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将紧盯10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11月底全面完成治理验收的目标,继续从“建、运、管、筹”四个方面抓好抓实治理工作。一是加大调度与帮扶力度,全力推进工程进展。加大调度频次,对工作进展慢的市,派出工作组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现场督导。针对帮扶发现的有关问题,督促、要求各市加快改进,同时按规定标准严把治理验收关,确保验收一处、达标一处。二是建立运行机制,坚持建运并重。加快出台《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年底前,各市全面建立运行维护机制,落实运维主体和运维经费,确保设施长效运转。对不正常运行的处理设施,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积极引导、倡导、指导各级委托第三方实施专业化运维,提升专业运维水平。三是建立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年底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已验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由各县(市、区)分局和监测中心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管,监测进出水水质,建立维修停运报备制度。全省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月巡查、季报告、年通报制度。四是强化项目筹划,落实资金保障。指导各市超前谋划提炼项目,完善实施方案,及时申报纳入省级项目库,为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打好基础;同时,充分利用好国开行低息融资贷款政策,指导各市积极申报储备融资项目,加强与国开行沟通对接,充分借助金融资本力量,强化治理资金支撑。

2021-10-19 15:53:35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2021-10-19 15:53:09 郭琦

“十三五”期间,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省超额完成涉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水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距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污染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近日,生态环境部向我省下达了“十四五”及2021年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其中涉水指标主要包括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劣V类水体控制比例两大子项。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十四五”我省确立了更加系统全面的碧水保卫战目标任务。一是拓展了考核范围。将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由“十三五”的83个增加到153个,增幅达到84.3%,覆盖的河流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明确到2025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69.9%,五年提升约8.0个百分点;饮用水水源地考核范围从“十三五”的52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增加到7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并要求自2021年起,除地质原因外,水质全部稳定保持Ⅲ类标准。二是提升了考核要求。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十三五”我省基本消除了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25年,要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三是突出了区域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对南四湖、黄河等重点流域区域提出了差别化目标要求。其中,为确保南水北调东线输水水质安全,在南四湖流域增加了阶段性目标要求,到2023年,南四湖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39条入湖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黄河流域确保完成2025年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的基础上,实现总氮浓度逐步降低。

2021-10-19 15:50:13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十三五”我省水生态环境质量超额完成了国家考核任务和省级攻坚战任务,“十四五”我省水环境目标是否明确?与“十三五”相比有什么区别?

2021-10-19 15:49:52 郭琦

是的,今年8月,我省平均降水量就较常年偏多了23.4%,9月份以来,我省更是遭遇36年以来最强秋汛,全省平均降水量较上年偏多了584.1%,达到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次高水平,卫运河、徒骇河、黄河、马颊河、东平湖、南四湖等多条河(湖)出现超警洪水或保持高位运行。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8月份,我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改善29.4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保持为0、同比改善10.5个百分点;9月份,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与去年同期持平,未出现明显恶化态势。整体来看,全省汛期水质保障取得积极成效。 进入10月份,我省秋汛尚未完全结束,多地雨情仍在持续,不久后冬春季枯水期又将接踵而至。根据往常经验,水量过大或过小都将对水质保障产生不利影响。为防止秋汛水质反弹,确保水质稳定达标,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持续开展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发现和解决生活污水直排、垃圾倾倒、粪污及农业废弃物堆存等突出问题,严防污染物被雨水冲刷入河。 秋汛过后,我们还将督促各地密切关注河湖水位水量持续下降所带来的水质超标隐患,做好冬季枯水期水质保障工作。一是严格排污监管。聚焦涉水企业较多的工业园区,紧盯关键位置、关键环节,切实规范园区环境管理。加强常态化巡查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偷排、超排行为。年底前,全省1593个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厂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二是落实生态流量保障。今年,我省各类水库蓄水相对充沛,给落实河湖生态流量及水位保障方案创造了有力条件。指导各地按需实施生态补水,维持河湖自净能力。三是避免特殊情形对水质的干扰。组织地方合理安排河道工程施工时间,严格落实施工期间水质保障各项措施,尽可能降低施工对断面水质达标的影响。科学调整污水处理厂运行参数,防止低温运行期间污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

2021-10-19 15:46:56 齐鲁晚报记者

今年我省秋汛严重程度、持续时间之长历史罕见,在这种不利情况下,近期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水质保障措施?

2021-10-19 15:46:21 张金智

近年来,通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在这个秋冬季,我省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石化、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执行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有关要求,采暖季前坚决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全面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和燃煤热风炉,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规范应急减排措施,着力减少重污染天气,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

2021-10-19 15:44:44 大众日报记者

目前已进入秋冬季,按照惯例每年都会组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请问今年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2021-10-19 15:44:10 葛为砚

2019年,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也印发了《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并提出了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设计的相关要求。2021年3月我省出台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均对举报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相比而言,我省2019年出台的《规定》除对环境犯罪奖励金额偏低之外,纳入举报奖励范围的举报渠道也相对较少。为了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形成《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 此次修订的变化主要在于: 一是拓展有奖举报途径。在原有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者个人送达方式的基础上,将“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等举报方式纳入举报奖励渠道,举报途径更加广泛。 二是提高有奖举报奖励金额。将举报奖励最高金额由原最高2000元提高到50万元,并根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十个档次的奖励,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修改奖励认定方式。原奖励认定以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为基础,现修改为以处罚处理方式为基础,能够针对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不同档次的奖励,增加可操作性。 四是规范了名词解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官专业会议纪要》对投诉、举报等名词的表述进行了修改。

2021-10-19 15:39:41 中宏网记者

近期,省生态环境厅修订了《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请问修订的背景是什么?此次修订又有哪些变化?

2021-10-19 15:39:22 葛为砚

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到2025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我省新“土十条”中明确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选择青岛、淄博、泰安3市作为典型市,从建设用地管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以及区域产业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二是抓好源头防控工作,2025年底前在17个典型行业中选取5个在产企业(园区)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三是结合我省行业特点,2022年底前在热电联产、轮胎制造、建筑陶瓷、滚动轴承制造、化纤织造加工等5个典型行业,完成约100个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四是提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质量,定期开展报告质量检查和地块抽测,加强第三方从业单位管理;五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南四湖等重点水域建设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选取产粮(油)、畜牧和果蔬大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县试点。

2021-10-19 15:37:27 中新社记者

近期,我省出台了《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请介绍一下“土十条”明确了哪些重点工作?

2021-10-19 15:56:02 主持人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21-10-19 15:36:31 葛为砚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9月,全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107个,占比为69.9%,同比改善7.8个百分点。10市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改善,枣庄、东营、泰安、滨州、菏泽5市同比持平,济宁市同比下降。全省国控考核断面中,无劣Ⅴ类水体,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 16市中,淄博、济南、威海等3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滨州、泰安、菏泽等3市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3位)。东营、滨州、潍坊等3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泰安、聊城、威海等3市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3位)。 全省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水环境质量中,东营市垦利区,烟台市牟平区,淄博市沂源县,济南市南部山区,临沂市蒙阴县,济南市钢城区,烟台市莱州市,潍坊市昌邑市,枣庄市山亭区,威海市乳山市相对较好;淄博市临淄区,东营市广饶县,泰安市泰山区,东营市东营区,菏泽市成武县、郓城县,滨州市阳信县,临沂市罗庄区、莒南县、河东区相对较差(排倒数第1至倒数第10位)。 三、生态环保执法情况 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质安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健全完善优化执法方式制度机制,全面打造“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企业服务”信息化监管新模式,全省已有10.3万家执法监管企业安装使用了企业服务APP,实现企业环境执法相关业务“一端办”,极大提升了执法效能。今年1-9月份,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735 件,对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减免处罚746家次。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2021-10-19 15:33:31 葛为砚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根据安排,下面,我介绍一下2021年1-9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相关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9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1,同比改善10.5%;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同比均有改善,改善幅度分别为16.7%、9.6%、9.1%、7.4%、5.5%、14.3%。 9月份,全省降尘量均值为每月每平方公里3.0吨,各市降尘量均值范围为每月每平方公里1.0~5.2吨,均优于每月每平方公里7.5吨的管理要求。济宁、滨州、枣庄和烟台降尘量较大。 1-9月,16市中,威海、青岛、烟台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淄博、滨州、聊城等3市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3位);潍坊、枣庄、聊城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威海、烟台、青岛等3市变化情况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3位)。 全省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中,威海市荣成市、文登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炬高技术开发区、环翠区、乳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崂山区,烟台市栖霞市、莱山区相对较好;淄博市临淄区、张店区、淄川区,济南市平阴县,淄博市桓台县,东营市广饶县,聊城市莘县,济南市天桥区,滨州市博兴县,菏泽市郓城县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10位)。

2021-10-19 15:31:03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先生,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先生,水生态环境处负责人郭琦女士,介绍前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葛为砚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21-10-19 09:18:08 齐鲁网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下午3:3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前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往期视频更多<<

分享到: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