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山东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

两年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 山东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 [详细]

警惕新型网络传销!
警惕新型网络传销! “投资返利”“旅游考察”“消费养老”都是传销惯用词 [详细]
取缔传销活动场所340个
2022年取缔传销活动场所340个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线上线下同步严打传销活动 [详细]
四看三思等一等
警惕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非法集资 老年人请牢记“四看三思等一等” [详细]
责令退回资金4亿余元
2022年山东累计化解、处置非法集资风险922起 责令退回资金4亿余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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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14:37:59 齐鲁网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关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2023-05-16 10:01:08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祝群先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吕伟东先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处负责人赵广先生,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副局长张朝华先生,共同为大家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李祝群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23-05-16 10:04:44 李祝群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今年5月15日是第14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在此,我谨代表省公安厅对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诚挚的欢迎!同时也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山东公安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涉众型经济犯罪(主要包括非法集资、传销两类犯罪)是一种高发、多发型的经济犯罪,具有涉及人员多、遍布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等特点,严密防范、依法查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对此,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打防并重、防范为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主责主业作用,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等行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有力防控变量,有效防范处置重大风险,统筹做好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维护稳定和源头防控等工作,推动建立防控处置一体化长效机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全力护航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重大战果和突出成效。

2023-05-16 10:06:33 李祝群

一、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零容忍”“出重拳”,全省公安机关以公安部“云端”打击主战模式为牵引,深入开展“鲁剑”系列专项打击行动,以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犯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实施全链条打击,全力保障经济金融安全。相继部署打击养老诈骗、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打击“解债”类非法集资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对集团化、网络化、跨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进行全链条、集约化重击。2021、2022年全省共立案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53名,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整体打击成效明显提升,发案量逐步回落。 二、着力提高追赃挽损成效。追赃挽损是检验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的试金石,为切实提升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追赃挽损率,全省公安机关一是突出追赃重点。对非法集资涉案企业,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案件不止、追赃不止。二是提升资产处置效率。重特大涉众案件提请党委政府成立资产处置工作专班,统一负责追赃挽损、资产保全、确权处置等工作;围绕刑民交叉问题,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切实提升资产处置效率。三是及时变现止损。加大对易贬损车辆的增值保值力度,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车辆先行处置规定》,并联合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会签下发全省,规范先行处置流程,确保追赃挽损效益最大化。四是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提炼我省在办理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与省检法部门研究会商,统一执法思想,对非法获利人员制定“一案一策”、发布“正告催收函”等追缴措施,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2023-05-16 10:10:57 李祝群

三、筑牢源头防控根基。省公安厅坚持主动警务理念,按照“积小安创大安”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全省公安机关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手段载体,狠抓措施落实,将创建活动有机融入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组织基层网格化等社会治安资源,及时发现辖区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努力化解在初始萌芽状态。结合创建工作,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常态化风险摸排,围绕全省涉众重点案件、重点主体、重点人员持续开展清单式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相应风险划分等级,根据“掌握关注、警示教育、熔断处置、立案查处”程序,分类施策,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举行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防范宣传活动,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成效,巩固拓展防范宣传阵地,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提升人民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筑牢宣传教育阵地,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教育体系,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持续强化常态、集中、精准相结合的防范宣传,切实增强宣传合力。我们将以“5.15”宣传日活动为牵引,采取“线上+线下”双线融合方式,精心策划,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加强与“泉城金融卫士志愿者宣传团”等群众志愿组织的合作,动态更新印发《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目录》,提示趋势性风险、揭露犯罪手法、展示公安机关战果,营造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记者朋友们,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虽然我省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滋生土壤依然存在。今年,为全力应对当前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复杂形势,省公安厅党委将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打击工作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着力推动构建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这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也需要新闻媒体朋友的呼吁和参与,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支持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提高群众识别防范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大家。

2023-05-16 10:11:17 主持人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23-05-16 10:11:34 人民网记者

据了解,一些非法集资项目盯上了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领域,请问此类犯罪都有哪些表现形式?群众应当如何进行防范?

2023-05-16 10:15:43 吕伟东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非法集资。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三是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以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或者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四是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以“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针对非法集资的这些特点,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做到“四看三思等一等”: 四看:一看合法性,不仅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投资项目,是不是主要盯向老年人保健、康养等特殊服务领域。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等: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必要时可到公安机关咨询。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2023-05-16 10:16:04 央广网记者

新型网络传销有哪些形式和特点?我们如何去防范该类犯罪?

2023-05-16 10:21:34 吕伟东

传销是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下线,以被发展人员数量作为业绩计算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从而获得财富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传销的本质,是用后来者的钱提供前面人的收益。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传销也不断向之渗透,网络传销成为传销活动的重要模式。相比传统聚集型传销,无接触、分散化的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传播更广更快、危害更大。网络传销技术复杂、资金量大、人员多,动辄覆盖全国范围,特别是打着就业、创业、招聘、培训等幌子,对年轻人实施的传销活动,损害了不明真相群众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新型网络传销主要有六大形式:一是“虚拟互联网”式,通过互联网“虚拟货币”“互联网金融”等虚拟商品或纯概念运作,发展人员入会,拉人头获利。二是“资本运作”式,打着上市融资、购买原始股等幌子,诱以高额回报。三是“混合传销”式,假借互联网购物和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发展下线人数和购买商品数额获得报酬。四是“免费获利”式,提出“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多少返利多少”诱人入局。五是“互帮互助”式,喊出“互助投资”、“慈善”、“互助互爱互赢”等高大上口号,鼓励发展会员给予奖励。六是“网络博弈”式,以网络游戏、网络赌博为诱饵使加入者办理充值卡,也就是变相交纳会费,再利用奖项鼓励吸收新的会员。 防范新型网络传销,我们要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不轻信他人诱导。如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义,要求拿钱加入或发展人员加入,承诺以高额回报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 二是警惕传销惯用词。听到或看到“投资返利”“旅游考察”“消费养老”“爱心互助”“原始股”“网络直销”等传销惯用词,要提高警觉,不要被花哨的概念炒作所蒙蔽。 三是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听到或看到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口号,要保持理性判断,判断是否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不要被虚假承诺的高收益迷住了双眼,避免落入传销组织陷阱。 四是判断其是否为传销组织,既要看有无营业执照,也要看有无正规办公场所,更重要的是看其营销制度、奖励制度是否合法。在情况不明的时候,不要盲从,不要轻信,可以向当地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咨询。 五是如发现传销行为,请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举报。如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请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凭证、介绍人及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

2023-05-16 10:22:03 人民公安报记者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实施起,已有两年时间,请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处置非法集资方面具体承担了哪些职责任务?

2023-05-16 10:24:23 赵广

2021年5月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以来,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均依法明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调查认定、行政处罚等工作。这是行政法规首次赋予政府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和行政处罚权,弥补了非法集资行政处置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尴尬局面,有利于实现对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及时处置,有利于净化社会金融环境、规范金融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条例》施行两周年以来,我省各级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履职尽责,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同,依法果断处置、积极稳妥化解非法集资风险,2022年全省累计化解、处置风险922起,责令退回资金4亿余元;依法对1名违法嫌疑人采取边控措施。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尽快出台《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进一步压实压细各方责任;以创建“双零”(无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无集资参与人)示范区为抓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进一步前移风险防控关口;会同公检法聚力攻坚,强化预警处置措施,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2023-05-16 10:24:43 大众日报记者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传销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2023-05-16 10:28:38 张朝华

2022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以开展网络传销联合整治工作和严厉打击聚集型传销专项工作为主线,紧紧抓住线上线下两个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防、控、打”三方面的工作,不断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始终保持对传销高压严打态势。一是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传销活动。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结传销案件524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罚没款金额共计2.12亿元;取缔传销活动场所340个;遣返传销参与人员1358人次。二是全面落实“打早打小”工作方针。广泛搜集涉及传销情报、线索,及时梳理、研判,提早介入、干预。省局先后组织、指导各地对监测发现的14个涉传市场主体开展了核查处置,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三是加强防控传销机制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通知》《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查办网络传销案件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属地防控传销责任,并对规范查办网络传销案件提出明确要求。四是深化打击传销宣传教育。着力健全重点时段宣教工作常态化机制,全省先后组织了防范传销进校园、进社区、进商超宣传活动,5月9日,我们刚刚承办了“2023年全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普法大讲堂山东行”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教育引导公众认清传销违法性质和欺诈本质,活动当天共有103万人次收看了线上直播,有力推动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打击传销工作,营造了全民抵制、防控、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职能、攻坚克难,继续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原则,线上线下同步出击,不断深化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协作,对于发现的涉嫌传销苗头线索,第一时间介入处置,对于查实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依法从严打击,持之以恒、持续发力,全面推动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再加力、再深入,坚决遏制传销蔓延势头,以实际行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保驾护航,为平安山东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023-05-16 10:29:28 主持人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公安厅宣传处朱海林,联系电话:85123283。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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