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共办理打击侵权假冒案件6450件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共办理打击侵权假冒案件6450件, [详细]
- 为齐鲁粮仓拧紧“安全阀”
- 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重拳出击,为齐鲁粮仓拧紧“安全阀”。 [详细]
- 推动司法与行政衔接协作
- 动司法与行政衔接协作,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会同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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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15: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冠博先生,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刘晓华女士,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蕾女士,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石建先生,青岛海关综合业务处处长赵义先生,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韩江峰先生,介绍2023年山东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李冠博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山东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保障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高位谋划,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推进,我省在2021年、2022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中连续取得优异成绩。现将今年以来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我省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高效推进落实。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坚持制度建设与打击惩治并举,统筹合作与重点整治结合,线上线下全链条治理,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省人大颁布实施《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推进《山东省专利条例》修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五市制定“三联三共”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市场监管行动方案;枣庄、泰安、临沂参与构建淮海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协作体系;济宁、聊城、菏泽加入晋冀鲁豫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联合打击成效彰显。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加强重点治理。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青岛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大力开展“剑网”“龙腾”“秋风”“春雷”“净网”“铁拳”等专项行动。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共办理打击侵权假冒案件6450件,其中,查处商标专利行政案件3010件、侵权盗版案件603件、种业农资案件264件,青岛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扣留措施2095批次,扣留侵权货物45.5万件,保护了18个国家和地区的364项权利。省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茅台集团1935“红色圣地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货值合计162万元。济南市场监管局加强电子产品市场、汽配市场行刑联合检查,查获涉嫌侵犯“Huawei、vivo”等注册商标的涉案产品近2万余件,涉案金额32万元,为商标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15万元。
三是强化司法保护,严惩违法犯罪。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护航高质量发展行动”,聚焦侵犯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好品山东”认证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强化重点案件攻坚,今年以来,共立案侦办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10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941名,被公安部贺电表彰奖励7次。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共办理涉外商标、商业秘密、人工智能等服务科技案件227件,批准逮捕侵权、假冒犯罪案件344件521人,起诉601件1250人,有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8万件,审结2.5万件;新收各类侵权假冒刑事案件890件,审结789件,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四是强化协同共治,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开展黄河流域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活动,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签订《酒类产品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加快构建全链条保护格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利用宣传日、执法下乡、进企业、进社区机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媒体积极参与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9月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统一销毁行动,前三季度,全省销毁侵权假冒商品货值达1.2亿元,充分宣示了惩戒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国家质量强国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山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聚焦安全、民生、发展主题,加强规律性研究,强化机制性成果的示范和辐射效应,抓统筹、重协调,盯重点、强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 (二)强化行政执法,推进重点领域整治。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和品牌保护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互联网平台等领域治理,加强农业农村市场、食品药品整治,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假冒伪劣消费品活动等,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强化司法保护,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联动,公安部门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犯罪职能;检察院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强对侵权假冒重点案件、新型案件办理;法院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惩治力度,有效遏制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社会热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报道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讲好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山东故事”。强化宣传效果,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权益,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近年来,我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力保护、重拳出击,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回顾近年来的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一体保护格局初显。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法院、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签订合作交流框架协议,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与省公安厅建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加强政企联动,保护品牌效用彰显。积极探索政企合作、精准打假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知名企业打假办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效益。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查处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恶意大量申请注册与国际知名品牌的商标类似商标案,联合中国重汽集团查处侵权假冒配件系列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有力地捍卫了企业技术创新,保护了群众切身权益。 三是坚持严字当头,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结合重点市场等专项整治和“铁拳”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针对性执法工作。潍坊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潍柴、重汽”知识产权案件30余件,涉案货值170万余元。青岛中院审理的“Haier”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70万元,在实施刑事制裁的同时,从经济层面施以重罚,有力震慑了侵权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打假宣传,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围绕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周、世界品牌日,结合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26件,青岛海关查办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经连续17年入选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山东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为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2023年,省法院知识产权庭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联合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震慑侵权假冒行为。全省法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三合一”机制效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侵权假冒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谐稳定。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5万件,审结各类侵权假冒刑事案件789件,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二是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助力打造沿黄“齐鲁粮仓”。省法院制定发布《关于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农业强省建设和粮食安全的意见》,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专门司法文件。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重拳出击,为齐鲁粮仓拧紧“安全阀”,《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对相关做法进行专题报道。 三是加大惩罚性赔偿,充分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发布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科学界定适用情形,细化适用标准,确保对侵权行为整治到底、震慑到位,对此《人民法院报》头版专题报道。裁判指引发布一年多以来,全省法院共有“三奇”商标侵权案等20余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数额共计1亿余元。 四是深入推进“三合一”改革,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全省法院“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质化推进成效明显,目前全省8个中院、15个基层法院均已实现“三合一”改革,其中青岛、东营、威海三地法院已全面实现。会同公安、检察等有关单位推动刑事案件批捕、起诉集中管辖,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 五是推动司法与行政衔接协作,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深化执法司法联动衔接,推进业务交流、信息共享,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截至目前,与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签订多份协议意见,协力共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下一步,山东法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侵权假冒案件,聚力完善常态化知识产权保护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行,让侵权假冒者付出沉重代价,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更优的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
今年1月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383件627人,审查起诉909件2563人。办案发现,此类犯罪呈现三方面趋势,需强化防范、依法打击。 一是非食用物质被非法使用或滥用。“三无”减肥产品、保健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时有发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用添加剂成为常见作案手段。如,菏泽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苏某某在“减肥巧克力”中添加禁止使用的西布曲明,销售金额100余万元。 二是通过网络平台对外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以虚假宣传、给予返利等手段吸引消费者,有的销售范围覆盖到全国。如,临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被告人注册多个网店销售劣质灭火器,销售金额1070余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从重提出量刑建议。 三是犯罪产业化、链条化趋势明显。有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借助合法公司的外衣,采用企业化经营方式制售伪劣商品,内部组织严密,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犯罪隐蔽性强。 今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服务保障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积极推动完善产品质量治理体系,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一是坚持依法打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犯罪;强化农资保护力度,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等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复杂案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济南检察机关办理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在全国培训班介绍办案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提升打击制假售假工作质效。加强机制建设,省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签工作文件16份,共同推动食品安全、农资打假等重点领域工作。畅通沟通渠道,通过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会商新型疑难案件20余件,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三是注重诉源治理,优化产品质量综合治理水平。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向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制发检察建议67份,推动堵漏建制、规范经营,共同解决刑事案件中涉及的社会治理问题。拓宽普法宣传渠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作品130余件,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多维度提示消费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省公安机关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职能,重拳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全力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高压严打侵权犯罪。立足主责主业,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组织开展“护航高质量发展行动”,聚焦侵犯山东省“老字号”企业、“好品山东”认证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依托“省市县所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案件攻坚,“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各类侵权犯罪,有力遏制犯罪多发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以来,共侦办部级督办案件60起,2起案件入选全国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打击成效稳居全国前列。二是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活动,总结推广知识产权保护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项目,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的基础上,畅通鲁企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召开警企工作座谈会,与省内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及电商平台进行座谈交流,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持续抓好跟踪问效,真正为企业解决实际难题。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摸排案件线索,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法治支撑。三是推动协同共治共享。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案件移交、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检验鉴定等工作机制,凝聚打击合力,推动源头治理。进一步深化与互联网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知识产权领域重点企业的交流合作,借助社会力量和信息资源,多维度提升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效能。积极回应民生诉求,依托“昆仑警视”微信视频号,连续发布科普视频57个,开展普法教育,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青岛海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切实维护企业权利,我们不断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扩大保护范围。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宣传,鼓励和帮助国内外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2021年以来,山东省内企业在海关总署新增知识产权保护备案971件,目前有效知识产权备案已达2981件。 二是畅通帮扶渠道,提升维权能力。在青岛海关“关企面对面”工作机制的框架下,倾听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诉求,关企联动、同题共答、问题清零,目前已解决企业维权问题42个。同时,指导企业开展海外维权,累计服务企业53家,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 三是创新监管举措,推动提质增效。针对通关环节进行商标权确认会影响企业按期交货的问题,青岛海关创新实施了“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举措。海关指导企业提前梳理出口商品知识产权情况,在通关前做好确认,货物通关时不再验核,大幅提高通关时效和知识产权合规性。该举措自实施以来,已开展“预确认”16批次,预确权品牌达40余个,通关时间由改革前7个工作日缩减为2小时。该创新举措被评为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欢迎有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权利人和有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的收发货人与海关联系。
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事关民生安全、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当前,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比如互联网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生产物流和销售环节分离、侵权违法行为分工日趋细化等。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打击,提升质效。明年这项工作,总体上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在统筹协调方面。一是发挥综合优势,运用多种法律手段,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追踪溯源和联合打击态势。三是调动多方参与,构建行业组织、企业、媒体、公众参与支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共治格局。 在整治重点方面。一是加强重点产品执法。以食品药品、农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和侵权假冒多发的服饰箱包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加强外商投资领域和老字号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三是加强重点市场执法。加强对投诉举报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以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的执法检查,深挖侵权假冒商品销售网络和生产源头,铲除违法产业链条。四是加强重点环节执法。严厉查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和违法开展专利代理等行为。 在支撑保障方面。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化水平,保障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强化执法技术支撑,加强和规范情报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数据有效利用工作。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执法人才建设发展计划,通过定期编发典型案例、交流案件查办和实务经验等方式,有效淬炼和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