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编制情况和相关内容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山东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
12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对《标准》政策进行解读。《标准》共包含幼有所育、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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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5: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编制情况和相关内容。齐鲁网、闪电新闻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召开《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专题新闻发布会, 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新旧动能办常务副主任孙来斌先生,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朱传纲先生,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李卉女士,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永振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刘玉亮先生,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民先生,介绍《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编制情况和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孙来斌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近日,《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
一、标准编制的背景和意义。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88项服务项目基本落实到位,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按照国家最新部署要求,我们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聚焦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目标任务。此次根据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及时更新完善公共服务标准,有助于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这是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与各相关行业服务标准相互衔接、互相支撑。近年来,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安排,部分部门通过推出新的服务项目等举措,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此次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调整完善,把相关行业标准变化纳入其中,有利于保持标准的准确性、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第三,这是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务实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既关系政府职责,也关系群众实际生活。对于政府而言,标准界定了民生兜底保障的范围和程度,是政府向人民群众做出的、必须予以兑现的“硬承诺”和必须履行的“责任状”;对于群众而言,标准明确了人民群众可以依法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是一份服务事项清晰、服务标准具体、服务主体明确的“福利单”。此次通过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对象、扩展服务内容,有利于进一步织密筑牢民生网底,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国家标准作为底线标准,调整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或我省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二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范围等调整,扎实开展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做到既符合我省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又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确保服务“承诺必达”。三是大稳定、小调整。与标准(2021年版)的文件框架、表述方式保持总体稳定、大体一致,对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牵头负责部门等做出具体调整,保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稳定性、连续性。
三、标准编制过程。 《标准》编制起草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开展前期研究。组织各市、省有关部门,对《山东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和《标准》(2021年版)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和中期评估,为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组织标准编制。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照国家标准,逐条逐项梳理论证,先后三次征求各市和省直部门、中央驻鲁单位意见建议。指导各市同步启动了市级标准编制工作。三是正式印发实施。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完成部门会签程序,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以部门文件联合印发实施。新版标准共包含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公共安全等10个方面,共23大类、90个服务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标准》出台为契机,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各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推动90个服务项目尽快落地,确保人民群众可获得、有感受。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谢谢这位记者。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我们对2021年版的标准部分服务项目进行了“增”“提”“调”,总共涉及服务事项62个(部分项目同时涉及“增”“提”“调”),占项目总数的68.9%。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新增服务项目2个。 一是在幼有所育部分新增了1个“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本项为国家标准新增服务项目。即为农村计划怀孕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增补叶酸,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目的是为农村妇女享有该项服务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在扶残助残服务部分新增了1个“成人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此项参照国家表述由旧版标准“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项目拆分单列。即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提高服务标准4个。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农村危房改造”4个服务项目。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由710元提高到780元,初中由910元提高到1000元。“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危房补助由一般不低于0.8万元提高到1.2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由一般不低于1.8万元提高到2.5万元。 (三)扩大服务对象4个。对照国家标准,我省扩大部分项目服务对象,包括“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就业见习”“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4个服务项目。 (四)规范完善54个服务项目的表述。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对孕产妇健康、基本避孕、生育保险等54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进行了规范完善。 (五)调整10个服务项目牵头负责单位。考虑到省直部门参与工作情况,对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10个服务项目的牵头负责单位进行了调整。 通过调整,新版标准比国家标准多出9个项目。其中,包括我省特色的公共安全方面的4个服务项目,以及增加产前筛查、新生儿四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艺术进校园等其他5个服务项目。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在“弱有所扶”章节,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保障对象和标准,请问在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方面,我省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是保民生、兜底线、暖民心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到两项补贴待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一是积极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制度。2022年11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与低保提标联动调整机制,实现补贴标准逐年稳步增长。同时,省民政厅、省残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全力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落实。 二是持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截至2023年11月底,残疾人“两项补贴”已惠及58.5万困难残疾人和127.6万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2.8亿元。目前,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平均标准,比2020年底分别提高25%和32.5%。 三是不断拓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重病患者,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27万人享受到扩面政策待遇。 四是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入户走访、大数据监测等方式,主动发现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帮助其及监护人知晓政策并自愿申领补贴,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专人负责督导提醒制度,确保告知提醒到位,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城乡低保标准动态管理,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实现与残联、人社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常态化,积极落实残疾人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保障标准稳步提高。
在学有所教领域,《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版)》主要明确了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标准。请问,山东省主要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公平接受教育。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学有所教”和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实现各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践行了党和政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庄严承诺,为做到学有所教提供了有力保障。2023年,全省统筹安排资助资金95.10亿元、惠及学生282.53万人次。 一、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资助政策。2022年我省修订完善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学生资助对象范围;在学前教育阶段,免保教费范围由原来的建档立卡儿童扩大到事实无人抚养等8类学生群体;在高中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范围增加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和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二是健全校内资助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在事业收入中提取的校内资助经费,进一步丰富资助项目,将校内资助作为政府资助的有效补充,有效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二、政策落实更加精准。出台全国首个学生资助服务政府类标准《山东学生资助服务规范》,全面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三个“精准到位”,走在全国前列。一是资助对象认定精准到位。将学生学籍信息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特困人群信息全面对接,通过系统比对、调查走访、大数据分析、同学评议等,精准识别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公平公正。二是资助标准确定精准到位。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学校收费标准、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指导各地“一地一案”精准核定学生资助标准,努力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需求。三是资助资金发放精准到位。将资助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全面推行社保卡发放等现代化支付方式和支付手段,跟踪调度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三、育人成效更加显著。坚持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推动资助帮扶、道德浸润、精神激励、能力拓展有效融合,实现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一是注重加强思想引导。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完善心理疏导援助机制,组织“爱心传递”系列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强化勤工助学实践育人,引导学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注重加强诚信教育。坚持把诚信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养成教育、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受资助学生遵纪守法、诚信做人。三是注重加强就业帮扶。聚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群体,开展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提供就业服务和资助帮扶,努力提供更多岗位对接机会,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尽快脱困。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持学生发展为中心,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规范管理上求实效,在精准资助上抓落实,全面提升学生资助服务水平,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引领,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11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7.9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更大力度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抢抓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经济恢复发展机遇,提请省政府印发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从8个方面提出20项政策措施,制定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10条,健全就业政策体系。实施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九“+”计划,按季度开展急需紧缺职业目录调查,为3.5万家企业解决用工90.2万人次。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行动,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2亿元,惠及企业3.3万家,享受政策36.6万人次。 二是更优服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增强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力度。针对失业登记人员免费提供“12333式”就业服务。截至11月,新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61.9万个、安置上岗61.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9万人。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达99.87%。 三是更实举措助推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机制。1-11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1万笔、193.1亿元,直接扶持创业7万人,带动吸纳就业13.9万人。创新推出“创业提振贷”、专项商业贷等金融产品,发放提振贷15.3亿元。组织“源来好创业”青年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推进“街区创业生态圈”建设。举办第五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比赛,选树优秀返乡创业典型,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四是更高标准提升就业服务效能。高标准开展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百日千万招聘、金秋招聘月等活动,累计提供岗位660万余个。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持续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免证办”等服务模式。加快推进零工市场省级标准制定,全省建成公益性零工市场224个,构建全域覆盖、布局合理、质效双优的零工市场服务体系。启动“社区微业”行动,强化城乡社区就业服务功能,以“微就业”畅通就业大循环。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在以下三方面推动就业创业服务提质增效。一是推进就业服务再扩容。注重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创新,提升城乡公岗管理质效。持续推出务实管用新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农村劳动力集成改革,全面提高农村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社区微业”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持续实施“十百千”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积极组织“万场招聘促就业”“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就选山东”等专项活动,搭建求职招聘精准对接平台。二是推进创业扶持再升级。推广“街区创业生态圈”典型经验,创新“创贷+”金融扶持措施,举办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等活动。聚焦创业服务、金融服务、赛事服务,解决创业者在场地、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的难题,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三是推进技能提升再加速。开展产训融合赋能提升、技能培训就业护航、创业培训优化提升、职业培训数字赋能、职业培训发展质效提升“五大行动”。积极探索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创新,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一老一小”、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疾病患者提供了基本的健康管理服务,对提升全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围绕“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持续做精管理、做实服务、做细评价,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逐年提升。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总体完成较好,多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与财政部组织的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我省取得第三名的成绩。总体成效实现了“三促进、一缩小”: 一是促进了我省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截止目前,为593万0-6岁儿童进行眼保健、视力检查和发育评估服务,全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为1100余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了健康体检等服务,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962家,占全国12%以上。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89元,较上一年新增了5元,重点支持“一老一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5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至千分之3.18、千分之3.98、十万分之7.18。 二是促进了服务模式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全省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了定期随访服务,“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医防融合试点全面推开。通过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管理等服务,群众的“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促进了健康档案大数据库的建立、完善和应用。以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支撑,基本建立了涵盖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的电子健康档案大数据库。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专业性复核升级,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跨地区迁移和信息整合机制,省级开发“鲁健e查”功能模块,累计向居民开放健康档案9000余万份,数据量超过45亿条。 四是有效地缩小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项目对农村的反哺作用明显,2014-2022年连续9年的第三方电话调查显示,农村居民项目知晓率、服务利用率和满意度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行业评价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位居医疗卫生服务类首位。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为指南,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和保障政策,强化体系支持和保障作用,依托智慧化手段做实、做细、做精服务,努力保持基本卫生服务项目质效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不断提高群众感受度和满意度。
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少不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这次出台的《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覆盖的范围更广,保障标准也有了进一步提高。请问从财政部门来讲,如何保障好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落实?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今年1—11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8729亿元,占比78.9%,为落实各项基本民生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比如,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68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10元提高到640元,进一步提高9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等等,努力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为贯彻落实好《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省财政将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基本民生投入力度,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各项基本公共服务落实落地。 一是统筹资金“保”。基本公共服务,都是群众关心关注的揪心事、关键事,即使财政日子再紧,也要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惠民力度只强不弱。我们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4年省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压减10%,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不予安排,用政府的“紧日子”换群众的“好日子”。同时,严格民生支出政策管理,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引导市县把好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标准关”,确保各项支出更加精准有效、更可持续。 二是下沉财力“帮”。今年以来,省级统筹中央资金,累计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3164亿元,同口径增长12.1%,增强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下一步,省财政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大对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地区间财力均衡度,为落实国家和省统一民生政策提供财力保障。同时,对教育、养老、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领域省与市县共同事权事项,省级将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减轻基层特别是财力薄弱地区的民生支出压力。 三是真招实招“管”。基本公共服务资金,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将着重在管理“提效”上下功夫,对各类民生项目资金,加强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不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在监督“提质”上下功夫,发挥好财会监督“利剑”作用,围绕重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坚决严肃处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在服务“提速”上下功夫,大力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完善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推动各项民生资金直达快享、穿透式跟踪,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