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山东实有各类经营主体1465.9万户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数说山东看发展”经济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2023年山东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 [详细]
- 重点行业发展趋势向好
- 2023年底,全省实有经营主体338.3万户,同比增长6.6%;年度新登记经营主体186.3万户,同比增长0.7%, [详细]
- 泰安市坚持“做实+创新”
- 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高频事项、高频场景,创新推出企业服务“1545”模式 [详细]
文字实录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4年2月4日(星期日)15: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2023年全省经营主体发展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数说山东看发展”经济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贾峰先生、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处长高青松先生,省市场监管局个体处处长李小齐先生,济南市行政审批局一级调研员侯吉广先生,泰安市行政审批局四级调研员焦恩锋先生介绍2023年全省经营主体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贾峰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代表省市场监管局简要介绍一下2023年我省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 经营主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源泉。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下,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眼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优化完善准入退出制度,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经营主体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2023年全省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一是实有经营主体稳中向好。截至2023年底,全省实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1465.9万户,居全国第二位,同比增长4.4%。经营主体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巩固,为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新登记经营主体增量平稳。2023年,全省新登记经营主体216万户,居全国第二位,与疫情前基本持平。 三是经营主体结构不断优化。企业占比是反映经营主体结构优化程度的重要指标。截至2023年底,全省实有企业数量占经营主体总量的31.8%,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新登记企业占比32.8%,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企业占比的提高,说明经营主体结构不断优化。 四是民营经济活力更加凸显。全省实有私营企业449.5万户,同比增长6.4%,增幅居各类型经营主体首位,比经营主体平均增幅高2个百分点。2023年,新登记私营企业70.1万户,同比增长3%,明显好于新登记经营主体的平均增幅。新登记私营企业在新登记各类企业中占比持续提高,达到98.8%,凸显了民间资本在投资创业中的主力军作用。 五是个体工商户新登记数量恢复到疫情前水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有效激发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活力。2023年,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44万户,与2019年基本持平,新增“个转企”4.5万户,有力带动了城乡居民就业,促进了经营主体结构优化。 六是全省重点行业发展趋势向好。 服务业领域,2023年底,全省实有经营主体338.3万户,同比增长6.6%;年度新登记经营主体186.3万户,同比增长0.7%,其中,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住宿餐饮业呈现较快增长,分别增长22.9%、20.1%。 数字经济领域,2023年底,全省实有经营主体86.9万户,同比增长24.6%;年度新登记经营主体17.3万户,同比增长18.7%。 文旅产业领域,2023年底,全省实有经营主体27万户,同比增长25.6%;年度新登记经营主体5.8万户,同比增长47%。
二、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务,以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为总抓手,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叠加形成促发展的组合效应。 (一)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资源要素不断集聚。一是培育壮大质量品牌赋能优势。扎实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聚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6条标志性产业链,“一链一策”,开展“质量惠企促发展”行动,一体推动产业链质量提升。率先建成省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有力促进质量要素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持续开展高端品牌培育,提高“好品山东”影响力和美誉度,加快推动“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转变、“山东产品”向“山东品牌”转变、“山东速度”向“山东质量”转变。二是深化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加快关键和新兴领域标准研制,打造推出一批标准化创新平台、标准创新型企业,全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5项、国家标准1151项,全省企业标准化意识显著增强,标准供给更加充足,新型“山东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三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实施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23.9万件,同比增长26.5%,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更加显现。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效能充分释放。一是不断深化经营主体便利化改革。完成经营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等多项试点,推出经营主体歇业备案跨部门集成服务,省内企业迁移实现“全网办、一键办”,市场准入准营便利度大幅提升。二是大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出台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举措,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专项清理,查办重点领域垄断案件12件、不正当竞争案件577件。三是精准服务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在全国首批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实施经济制裁4200余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省市场监管局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为民、监管与服务协同发力,着力在筑牢安全底线、培强发展动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四位一体”上塑造新优势,全力服务和推动经营主体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立足山东实际,持续优化企业开办,畅通企业退出渠道,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在企业开办领域。 大力推进企业开办持续优化,率先实现自然人与企业法人混合签名,提升了企业开办全程网办率,企业开办网办率超过98%。率先全面实行“一业一证”改革,创新推出证照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改革,办理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均压缩50%以上。率先在全省实行经营主体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解决了申请人不会填、审查标准不统一、信息难共享等问题,大大提升了经营主体登记的便捷程度。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先实现纸质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二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次数达5000余万次,居全国前列。在全省企业满意度调查中,“企业开办”指标连续多年居18个评价指标前列。 在企业退出领域。 率先实行企业注销“一件事”集成办,会同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减并材料、优化流程,将企业依次向各部门分别提交材料的传统模式,改造成“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行办理”模式,实现企业“一网”申请全部注销业务。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耗时减少一半以上,注销效率大幅提升。2023年,全省七成以上企业通过简易注销渠道退出市场。探索建立“代位注销”制度,为解决“僵尸”企业注销难问题,2023年起,我省全面实施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制度,助力1.14万户“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加速了经营主体的“新陈代谢”,经营主体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开办”及“企业退出”一件事办理的工作体制机制,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准入退出便利化程度,努力增强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新《公司法》主要对有限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股份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应全部缴纳到位。 一、5年认缴期限的现实意义。 自2013年《公司法》修改,国家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以来,有效解决了实缴登记制下市场准入资金门槛过高、注册资金闲置、虚假验资等突出问题。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限制,提高了股东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资本登记交易成本,在推进公司治理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实践中也产生了盲目认缴、天价认缴、期限过长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虚化了注册资本表示公司资金信用的作用,影响了市场交易信用的判断评估结论;另一方面在法律制度层面弱化了对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约束,客观上影响了投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加大了发生债权股权纠纷的概率。新《公司法》对认缴制的完善,既坚持守正创新,又以问题为导向,在保留认缴制的前提下,强化了对股东出资期限的制度性约束,对于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5年认缴期限规定的适用。 为避免新设公司和存量公司适用注册资本法律制度的不一致,强化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同时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存量公司的影响,新《公司法》为存量公司设定一定年限的过渡期,分类分步、稳妥有序将存量公司出资期限调整至新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新《公司法》实施前认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调整至合理范围。 三、股东应如期履行出资义务。 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为规范公司认缴出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新《公司法》将实缴出资信息作为公司强制公示事项,有限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信息公示义务,明确了对未按规定公示实缴出资相关信息或者隐藏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对公司、主管人员等予以处罚。
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有效维护交易秩序、交易安全,有针对性地防范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破解假冒难题,强化责任追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下称《规定》),有关情况简要解读如下。 一、《规定》制定的背景。 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构建成熟规范的登记制度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形成公平公正、高效规范、可预期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目前相关法律制度规则和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假冒知名企业特别是国企央企,将其虚假登记为股东的现象,严重扰乱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为有效防范查处假冒登记的违法行为,完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部门及各行业企业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该《规定》。 二、《规定》主要解决的问题。 《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假冒国企央企、知名民企和外资企业的违法行为隐蔽性强、蔓延快、社会影响大等特点,聚焦事先预防、全程控制、违法行为查处、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明确了身份核验、部门协作等制度措施。 针对企业身份被冒名的问题,提出当事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进行实名验证,从源头进一步防范企业被他人假冒的问题。 针对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行为鉴定难、鉴定贵问题,明确登记机关可以结合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撤销企业登记等决定。 针对冒名登记企业持续对外投资扩张问题,明确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因涉嫌假冒企业登记已被立案调查或者移送司法机关的,相关登记申请经审查被认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针对中介代理协助或教唆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的不法行为,明确要求中介机构不得以转让牟利为目的,恶意大量申请企业登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对于中介机构多次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规定》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规范企业登记管理秩序,做好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查处工作,切实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强化政策支撑、推动精准培育、加强金融扶持、提升服务质效,全力促进全省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聚焦文件出台,强化政策支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从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强化要素支撑保障、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转企等方面制定了24条措施,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二是聚焦分型分类,推动精准培育。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试点单位,我局联合14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商标、专利、纳税、社保等标准,完成了499万户“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分型和4884户“名特优新”分类,分别提出12条分型扶持措施和17条分类培育措施,聚力构建覆盖创业扶持、梯度培育、创新服务、转型升级等全链条发展的层级式针对性政策供给体系。 三是聚焦政银合作,加强金融扶持。与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部门联合开展“齐心鲁力·助企惠商”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三年提升行动、“个体工商户金融伙伴育苗行动”,精准推送优质个体工商户65.1万户,提升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靶向性”。联合发布首批113款个体工商户专属融资产品和22款融资担保产品,有效缓解了个体工商户缺乏抵押担保的难题。 四是聚焦政策落实,提升服务质效。连续3年开展“党建共建 聚能优服”活动,为个体工商户办实事、解难题6万余项。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部门开展“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十项专项行动”和“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专项服务活动,从税费、社保、金融等各方面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聚焦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开展创业就业、金融赋能、“名特优新”展销等系列活动,促进全省个体经济提质发展。
近年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慧化、便利化水平,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一是大力推行“极简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许可权改革优势,持续改革创新,深入实施“极简审批”。实施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对高频许可事项,通过“联变联销”模式,实现企业证照“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7个部门8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全流程“半日办结”,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二是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建设及应用工作。持续扩大电子营业执照跨领域、跨层级应用。颁发全省首张“二码合一”营业执照,将纸质营业执照“二维码”与电子营业执照“身份码”统一为“企业码”。在全省首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对公账户开户业务中的同步应用,实现银行开户“无纸化”。 三是持续推进企业登记“跨域通办”。依托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陆续推出商事登记“省会经济圈”全域通办,济泰、济淄、济德行政审批“一体化”、黄河流域省会城市“跨省通办”等服务模式。与银川、太原市确立“互办互认”机制,实现黄河流域部分城市企业登记“一体化”。 四是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在全省率先将“一照多址”改革适用范围由县域拓展至市域,企业在同一市域跨区县新增经营场所,可自主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免于设立分支机构,免于进行年度报告。大幅缩减企业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赋能企业“一张执照、多个地址、多点经营”。 五是实施经营主体住所标准化登记。将原来的自主申报转变为通过标准化地址库、产权查询、地图查询、自主填报等4种方式进行标准化的填报。搭建地址管理平台系统,对接全市1445万个标准化地址数据,实现了470余万条不动产数据的调用,有效防范地址虚假登记现象发生。 六是组建“佳佳帮您办”助力企业发展。组建了“佳佳帮您办”商事登记服务专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为企业项目提供全方位、“一条龙”的帮代办服务,帮助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获得社会各界一致认可。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为助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贡献审批服务力量。 谢谢大家!
大家下午好。泰安市坚持“做实+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持续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提升登记规范化水平。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高频事项、高频场景,创新推出企业服务“1545”模式,为企业提供集成化、增值化服务,在确保企业开办半日办结前提下,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将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有效转化为标准化成果,牵头承办制定了《企业开办工作指引》《行业综合许可工作指引》《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工作指南》等省级地方标准,为全省经营主体规范化登记许可服务奠定了基础。 二是着力夯实登记许可队伍基础。在全省率先探索“企业登记核准师”持证上岗制度。成立考评委员会,梳理申报、审查要点,建立专业题库,通过严格考核,择优录取上岗。通过丰富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等载体,构建“岗前培训、骨干带训、赛考促训、常态督训”的四位一体人员队伍培训体系。对“企业登记核准师”实行“初、中、高”三级责任管理,为经营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的登记许可服务。 三是积极促进“四新”经济发展。积极服务“四新”发展需要,打造审慎包容的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全市经营主体结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将体现“四新”特点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用语。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记难题,在全市实行了“宅营合一”登记模式。 四是努力营造更优政务环境。推进“园区事园区办”,在城市发展副中心和工业聚集区设置审批服务分局,将205个审批事项下沉至一线。先后成立宁阳县宁东分局、岱岳区山口分局、满庄分局,惠及90万群众,450余家企业。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先后推出108个特色“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给信用良好的企业群众提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全程帮办等便利服务,国务院办公厅予以通报推广。 五是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创新实施重大投资项目“绿卡”制度,坚持优中选优、做大培强,对省市重点工业项目、文旅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等赋予“绿卡”身份,搭建全市“绿卡”项目库,建立专班统筹推进、专员全程服务、平台全时监管机制,集中优质要素资源,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精准高效的“管家式”服务,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制度实施以来,已将263个项目纳入“绿卡”范围,开工建设项目168个,完成投资额2569亿元。
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政策供给,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突出抓好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升。树立以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为目标的鲜明导向,从单纯注重经营主体数量向更加注重经营主体发展质量转变,更加注重经营主体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创新和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方面,构建、优化评价体系,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加快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深入实施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4年行动计划9项改革举措,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助推“无证明之省”建设。全面落实《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深化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健全完善与经营主体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经营主体困难问题。 二是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细化完善制度规则,压实政策制定主体责任。聚焦财政奖补、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力突破大案要案。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是保护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发展。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创造运用体系,出台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大力发展商标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经济。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保护体系,制定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实施方案,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快速保护机构“扩围扩容”计划,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与科技创新相融并进。建立健全便捷开放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产业链质量提升。发挥职能优势,服务产业发展。突出产业聚焦,在传统、新兴、未来产业中选准优势和特色产业,绘制产业链质量图谱,聚力攻坚、创新突破。突出政策聚焦,出台针对性强、集成度高的措施举措,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突出资源聚焦,整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广告等职能,建设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技术标准创新中心等服务平台,形成一批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性项目、标志性成果。努力争取将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优势职能更多融入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