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山东公安严打经济犯罪
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2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万余名,挽回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 [详细]
- 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 目前,全省共有14个市129个县(市、区)建立了一体化防范处置工作机制或工作专班,取得良好效果。 [详细]
- 学习践行“枫桥经验”
- 学习践行“枫桥经验”,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靠前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详细]
- 建立警企服务站589个
- 从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入手,及时梳理发现企业管理防范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发布风险提示1120条, [详细]
文字实录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祝群先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吕伟东先生,政委徐艳丽女士,济南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刘刚先生,潍坊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张兴业先生,介绍山东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李祝群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经济犯罪活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全力护航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重要战果和突出成效。
一、突出工作重点、严打经济犯罪。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2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万余名,挽回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深入推进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击23”专项行动,立案2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1名。开展“清源”行动,严打涉银行卡犯罪,立案1184起,打掉买卖银行卡等上游团伙83个、地下钱庄等中游团伙65个及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下游团伙86个。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与税务、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税违法“黑中介”、成品油行业违法犯罪、涉农领域虚开犯罪等专项行动,立案28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27名。持续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工作,立案3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6名,协助金融机构收回不良贷款29.82亿元,切实净化了全省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严打保险领域犯罪活动,依托各级“警保工作站”和“小案快处快查机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深入开展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该行动开展十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以“压存量、控增量,追逃追赃并举”为工作目标,坚持破案与追逃并重、追逃与追赃并重、追逃与控逃并重,累计缉捕和劝返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370余名。
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大局。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鲁剑”1号打击涉企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涉企类经济犯罪案件5397起,抓获6994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3.55亿元。从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入手,及时梳理发现企业管理防范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发布风险提示1120条,建立警企(重大项目)服务站589个。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十二条措施,省、市、县公安机关深入省重大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贴靠服务,建立“一项目一专班”,全力服务项目快落地、快投产、快见效。与省工商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优化管理服务,着力打造健康法治营商环境。
三、开展专项整治、守护群众“钱袋子”。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相继部署打击“解债”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养老诈骗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立案14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85名。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单位协作配合,推动建立一体化防范处置工作机制,组成实体化工作专班,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目前,全省共有14个市129个县(市、区)建立了相应机制或工作专班,取得良好效果。 虽然我省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经济犯罪专业化、产业化、智能化、网络化、国际化特征日趋明显,给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更加直接的影响和危害。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坚持严打方针,进一步强化打防力度,对突出经济犯罪实施纵深打击、集约打击,有效摧毁跨区域犯罪产业链条。二是学习践行“枫桥经验”,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靠前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三是主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四是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加强专业警种建设,不断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全面提升打击经济犯罪、服务改革发展、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水平。 记者朋友们,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更需要新闻媒体的呼吁与参与。希望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提高群众识别防范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大家。
青岛公安机关破获“11.11”非法经营案。 2023年6月,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同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经过顺线追踪,拓展出以金某某、李某某、詹某某等为首的特大地下钱庄及洗钱犯罪团伙。发起全国集群战役,打掉地下钱庄团伙10个,涉及全国17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74名。该案涉案资金呈现多种途径进行资金清洗的特点。2024年3月,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某等6人分别判处7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泰安公安机关破获“9.13”非法经营(套现)案。 2022年9月14日,泰安市东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办一起利用“小熊乐”APP实施的特大非法经营案件。经查,自2020年7月以来,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设立“小熊乐”APP,通过微信等线上渠道招揽客户,为信用卡用户提供网上套现、代还款等非法服务。截至案发,平台共注册会员11万余人,绑定信用卡16万余张,非法套现金额56亿余元,犯罪团伙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涉及湖北、四川等22个省(区、市)。2023年10月,该案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临沂公安机关破获“4.07”集资诈骗案。 2023年4月,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立案侦办“4.07”集资诈骗案。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王某等人在临沂成立山东礼多多商贸有限公司,在杭州、上海等多个城市设立分公司或服务中心,开发“礼多多交易平台”,通过在平台销售回购“盲盒”及层级奖励的形式吸引投资人投资,资金链断裂后,犯罪嫌疑人于2023年4月关闭平台跑路。目前,该案已于2023年12月移诉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烟台公安机关破获“7.12”骗取出口退税案。 2022年7月,栖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7.12”骗取出口退税案。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等人,通过实际控制的长岛天保泉宏公司、鲜恒峰公司等海产品实体加工厂为掩护,实施出口骗税、非法买卖外汇等犯罪。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捣毁地下钱庄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冻结涉案资产2000余万元,查明骗取出口退税款近亿元。经进一步研判,该案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企业95家,涉及全国18省,涉案金额350余亿元,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抓获犯罪嫌疑人132名。2023年11月,该案已由检察机关起诉至人民法院。 德州公安机关破获“5.17”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3年5月,德州乐陵市公安局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杨某等人依法立案侦查。经查, 2016年至今,杨某等人在为公司采购货品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供应商3%-5%的回扣、佣金、提成,共计350余万元。办案民警以此案为突破口,对案件线索进行进一步分析研判,进而关联出涵盖全国12个省市的、27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线索,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各地经侦部门目前已立案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淄博胡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侦破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2016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伙同他人,采用资金空转的方式,指使山东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为潍坊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虚开价税合计人民币8000万余元。2020年9月,该胡出逃境外,后辗转多个国家藏匿。在部、省、市三级公安“猎狐办”的共同努力下,会同当地警方,成功锁定胡某某外逃常住地,并迅速启动境外核查和缉捕程序,通过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胡某某最终主动接受遣返。2023年10月,潜逃境外3年的胡某某被遣返回国。
依法打击、积极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安机关将立足主责主业,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严打经济犯罪活动,严防经济金融风险,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不断提升打防经济犯罪工作质效。 一、在打击犯罪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因地因时制宜组织实施专案攻坚、源头整治,更多地破大案、更快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更高效地缉逃追赃。一是纵深推进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击”行动、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对与地下钱庄交织复合的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毒品、腐败等犯罪开展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资金非法外流渠道。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按照全国和全省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任务,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三是严厉打击涉企经济犯罪,继续组织“鲁剑2024”1号打击涉企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打侵害企业商户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损害商业信誉等侵企经济犯罪,强化追赃挽损,力争侦办一批大要案件、斩断一批犯罪链条、严惩一批犯罪分子。 二、在防范风险方面。一是密切关注涉及经济改革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重点关注经济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隐患,开展专题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二是针对问题隐患、行政监管薄弱环节,向有关企业、行政监管部门推送“公安提示函”“公安建议函”,服务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三是深入分析当前经济犯罪的网络化、智能化、复合化等新特点新趋势,认真研究涉区块链、虚拟币、人工智能、元宇宙等经济犯罪的新类型新领域,提出有针对性的打击防控对策。四是以“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15周年为契机,巩固拓展公安防范宣传阵地,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能力。 三、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深入落实公安机关便民利企各项举措,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建设企业“联系群”“服务站”,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拓展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结合本地实际建设线上“联系群”、线下“服务站”,积极回应企业诉求。二是加强防范宣传警示。加强常见涉企经济犯罪特点分析,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组织进社区、进园区开展法治宣讲、以案说法、专家点评等活动,帮助群众企业提升防范意识和能力。以公安经侦部门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组建防范宣传联盟,打造经济犯罪防范宣传品牌。三是定期组织开展警企恳谈会。建立便民利企常态调研机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经侦部门便民利企工作水平。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犯罪常以合法商业经营活动为掩护、虚构高额回报为幌子,具有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作案周期长、追赃挽损难等特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广大群众要防范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面对一些投资、集资理财活动时,我们首先要关注他的合法性,不仅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其次要关注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夸大其词内容。再次要关注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资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理性分析,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必要时可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咨询。做到“四个不”,对高息“诱饵”不动心,对老板“实力”不崇拜,对企业“背景”不迷信,对熟人“热心”不轻信。 传销是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下线,以被发展人员数量作为业绩计算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从而牟取非法利益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传销犯罪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稳定,是经济生活中的一颗“毒瘤”。识别传销要看3个特征,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例如,我省公安机关侦破的一起网络传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研发APP小程序,采取高价购买公司商品、获取赠送虚拟商品的方式,诱使会员不断发展下线获取更多收益,共发展注册会员1.7万条,涉及31个省、市、区。目前,该案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1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 防范传销犯罪活动的侵害,一要树立防范意识。注意学习了解《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无论打着什么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许诺只要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的,请一定高度警惕、理性判断。二是掌握线索证据。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组织后,要注意收集汇款账号、汇款凭证、收据票据及上线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三是确保自身安全。如被同学、朋友骗到传销组织,对方试图对你宣传洗脑,试图控制你的身份证、手机及人身自由时,务必保持机智、冷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设法脱离、及时举报。最后,防范传销犯罪,远离“庞氏骗局”,最根本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只会落得血本无归,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将坚持严打侵企犯罪,强化风险化解、创新服务举措,助力重大项目高效建设、助推企业健康发展,积极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一是严打犯罪护企。立足打击犯罪的主责主业,坚持以打开路,依法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企业内部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等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强化追赃挽损,坚决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风险防控保企。立足公安经侦部门职能优势,严防涉企风险隐患,提高监测预警处置风险能力水平。围绕保护企业权益、护航企业发展,坚持源头防范、动态预警的工作思路,依托经侦大数据研判优势,依法依规做好招商引资、经营合作对象背景核查以及重点企业风险监测等服务,对企业投融资、招投标、签订重大合同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用好用实“风险提示函”,从经侦专业角度靶向帮助企业查堵管理漏洞,提升企业安全系数。三是优质服务惠企。聚焦助企护商服务,关注企业实际需求,掌握企业的急难愁盼,全面强化警企联系机制,坚持对各类企业常态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电话微信沟通,坚持主动进园区、进厂矿、进车间,积极为企业商户提供经济犯罪风险防范提示、作案手法剖析、法律法规解释等服务。进一步拓展与企业商户沟通联络渠道,在企业园区或企业商户比较集中的区域建设线上“联系群”、线下“服务站”,积极回应诉求,及时提供便利服务。定期组织开展警企恳谈会,认真听取企业商户意见建议,不断创新助企护商实效举措。四是规范执法安企。案件侦办过程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经济犯罪界限,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杜绝差异化、选择性、逐利性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企业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慎用人身及财产强制性措施。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尽快审查甄别,与案件无关的依法及时解除、退还,最大程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猎狐行动”是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的代号。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于法”。随即,公安部全面部署“猎狐行动”,为犯罪分子布下“天网”。 十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山东公安一刻没有停歇,一直奋战在缉捕押解境外在逃人员的路上。累计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缉捕“猎狐”逃犯370余名,其中包括2名“红通人员”,追回赃款赃物价值数亿余元。 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外逃境外八年,当了解到其出现在非洲某国时,正值“埃博拉”疫情肆虐。工作组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出征,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其抓获,历时十几天,辗转两万多公里,最终将其安全押解回国。又如,外逃国外四年之久的红通逃犯陈某在境外被抓获,为防止其逃避遣返,工作组连续奋战五天五夜,辗转五个国家,最终将其押上回国的航班。 刚刚过去的2023年,全省公安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50余名,是历年来追回逃犯数最多的一年。 2024年,我们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全力推进“猎狐行动”向纵深发展。一是提高站位,强力推进。省公安厅党委坚持把“猎狐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指挥调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持之以恒地推进境外追逃追赃向纵深发展。二是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省公安厅将对重点逃犯开展攻坚行动,省市县三级实施捆绑作战,上下联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坚定“一追到底”的决心,多管齐下,迎难而上,全力开展“猎狐行动”。三是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充分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全面开展境外逃犯底数排查,前移防逃关口,完善证据链条,为追逃法律仗打下坚实基础。抓好追逃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育,锻造敢打善赢的经侦追逃专业力量,加快形成和提升新时代公安经侦战斗力,全力推动山东“猎狐行动”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济南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党委坚强领导下,树牢“打防并举,预防为先”和“免损胜于挽损”的理念,探索建立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体化防控处置工作机制,坚持打击、防控、宣传“三箭齐发”,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一、“以打开路”强力震慑。以养老服务、投资理财、汽车众筹、网络借贷、消费返利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佑老”等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追赃挽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安全。去年以来,共破获涉众型经济案件121起,打击处理690余人。2023年,我市历城分局成功侦办一起以开超市名义对外非法集资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以正常经营超市为基础,对外宣称筹集资金扩大经营,以投资入股的形式,采取免费旅游、聚餐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此案的成功侦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有效阻止了群众继续投资受损。 二、“以防为先”筑牢根基。按照“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原则,健全“党政+、专班+、部门+、数智+、人力+、宣传+”六项机制,联合相关行政部门、监管部门按风险等级对重点公司实施“蓝、黄、橙、红”四色管理,推广网格化“七查”工作法,清理风险公司590家,研发“涉众犯罪一体化防控处置平台”,处置风险隐患127个,实现智慧感知、精准防控。近日,我市天桥分局经过细致摸排,发现辖区某黄金珠宝公司对外公开销售铂金金条,并承诺1-2年期回购,收益在10%左右,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随即天桥分局约谈公司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及时退赔投资金额,成功避免了群众投资损失。 三、“以宣促防”营造氛围。以“5.15”宣传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牵引,采取“线上+线下”双线融合方式,创新组建“泉城银盾防非宣传队”“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基地”“反诈防非奶奶团”,拍摄《经侦支队长话防非》《传销深似海》等微视频,公安、银行、商超、学校等叠加发力,积极推动各区县点亮楼体、设立展板、张贴海报、组织宣传讲座,先后开展防范宣传活动810余次,网上、网下群众参与达370余万人次,做到“天天有宣传、处处讲防范”,全面营造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在此,我们也利用这个机会提醒广大群众:理财投资有风险, 高利诱惑不动心,守牢自己的“钱袋子”。谢谢!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去年以来,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全省公安经侦部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潍坊市局把服务企业和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着力建机制、强打击、优服务,倾力打造“1423”护航鸢企经侦服务品牌,以经侦高品质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1423”护航鸢企经侦服务品牌成功入选全国公安经侦部门“护企优商”十大典型案例。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构建“1”条绿色通道,推动服务理念向深度转变。布建110余名经侦服务专员,组建140余个服务企业工作群,积极构建涉企案件首接首办、责任明晰、快侦快办的“绿色通道”,面对面、零障碍地接受企业报案、反馈办案进程。年内,通过“绿色通道”受理企业群众咨询、报案120余起,立案侦办31起。 二、聚力开展“4”项活动,推动服务举措向广度拓展。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涉企风险预警提示、涉企犯罪专项整治和惠企主题实践“四项主题活动”,用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让企业家们安心经营、放心发展。去年以来,共走访企业1700余家,收集意见建议230余条,排查发现风险隐患37个,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120余项,提出对策建议19条。 三、创新实施“2”项机制,推动服务模式向精度延伸。实行重点企业挂牌服务和县域企业生态研判“两项运行机制”,在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设立19处“经侦工作服务站”,与56家企业签订警企共建协议,帮助企业外防侵害、内除隐患。去年以来,共开展“送法入企”宣讲90余场次,指导10余家大型企业开展“反腐倡廉百日行动”,净化内部风气、清除发展毒瘤。 四、大力倡树“3”种理念,推动服务生态向温度汇聚。倡树严格规范执法、柔性执法和追赃挽损并重“三种执法理念”,用真心实意和真金白银全力维护企业的发展利益、合法权益。一年来,全市共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157起,为企业挽回损失3.6亿余元。 下步,潍坊市局将按照省公安厅和经侦总队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护企惠民工程”,加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五大行动”,进一步深化护航品牌、优化服务模式、强化打击威势,为全市企业撑腰鼓劲、保驾护航。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