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持续提升工伤保障水平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超龄人员等4类群体纳入保障范围
今天,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27.9万人, [详细]
- 确定11家直接结算协议机构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综合考虑工伤职工数量及就医需求、医疗水平、经办服务能力等因素, [详细]
- 可支付能力达19.4个月
- 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8亿元,可支付能力达19.4个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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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创新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工伤保障水平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士功先生,工伤保险处处长张学森先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高永昌先生,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俊先生,东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永鹏先生,介绍山东创新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工伤保障水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李士功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20周年,这次发布会,主要是向大家介绍我省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 工伤保险是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求,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优化经办服务,防范各种风险隐患,大力提升治理效能,工伤保险工作实现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27.9万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8亿元,可支付能力达19.4个月。
一、健全制度体系,工伤保险安全网越扎越牢。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初步建立起以《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核心,涵盖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一是补偿制度日趋完善。先后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辅助器具配置、工伤认定规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完善参保缴费、省级统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政策规程,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二是预防制度逐步健全。将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3类细化为8类,普遍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2023年底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至0.62%,下降38%,极大减轻企业负担。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2023年工伤事故发生率为千分之4.3。三是康复工作有序规范。在全国率先制定《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完善工伤康复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工伤康复精细化管理水平,工伤康复累计36500人,位居全国前列 二、推进参保扩面,工伤保险安全网越铺越广。锚定推进职业人群全覆盖的目标,抓好重点人群参保。一是聚焦农民工群体。先后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参保“平安计划”、“平安计划”二期、“同舟计划”等行动,推进完善适合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的缴费方式,实现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二是聚焦老工伤群体。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符合条件的 12.6万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将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稳妥推进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目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现参保全覆盖。四是聚焦新就业群体。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将超龄人员、实习学生、家政人员等4类特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障范围。下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将网约车、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行业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保障。
三、提升保障水平,工伤保险安全网越兜越稳。锚定让人民群众生活越来越好的目标,持续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工伤保险基金防风险能力。一是补偿水平不断提升。连续19年调整三项定期待遇(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伤残津贴月人均达到3960元,较20年前增长6.6倍。持续提升伤残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力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近亲属基本生活。截至5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数累计达到212万人次。二是基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大幅增长,2023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约86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37倍;支出75亿元,增长了43倍。三是风险防控持续加强。坚持“人防、制防、技防、群防”相结合,将工伤保险事中管控规则嵌入系统,切实提升基金风险防控能力,守护好工伤职工的保命钱。 四、优化管理服务,工伤保险安全网越织越密。锚定“放管服”目标,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畅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一是提升规范化水平。全省统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流程、时限要求、文书样式,为参保人员和工伤职工提供统一规范服务。二是提升便捷化水平。全面精简申请材料,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开通劳动能力鉴定绿色通道,极大方便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其中 ,工伤认定材料压减60%,时限压缩近50%,全省累计认定工伤约126万人次。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按照“智慧人社”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要求,推进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业务协同办理,实现工伤认定结论共享共用,全面推进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和工伤职工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实现新跨越。 时间的长河奔涌向前,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歇。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更加注重提升工伤保险法治化水平,更加注重加强工伤保险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健康发展,守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健康与尊严,努力谱写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感谢您的提问。为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提高工伤保险保障能力,去年年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提出“七个统一、两个提升”的具体要求,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累计结余处置、常态化实施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等作了政策安排,对工伤保险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了规范明确,正式启动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促进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公平。 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推动落实省级统收统支落地:一是严格基金收支管理。抓好日常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规范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落实“基金上统”要求,各市已分两期上解累计结余基金44.86亿元。二是实现费率标准统一。重点解决此前全省行业基准费率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0.2%-1.9%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实现省内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统一。三是妥善处理遗留问题。针对不同情况,按照逐步消化的原则,指导相关市制定遗留问题过渡方案,提出化解措施和时间安排,做到有效衔接、稳妥过渡。 同时,我们积极推进超龄人员、实习学生等部分群体参保,深入推进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伤保险全链条全环节风险防范等工作,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金保障能力。目前,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成效初步显现。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工伤保险基金责任分担办法和绩效评价机制、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进一步完善省级统筹制度体系,狠抓政策落实,强化运行管理,不断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能力水平。 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超龄人员、实习学生、家政服务业人员等人员无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为切实解决这些群体“受伤没保障、商保待遇低、保障难落实”的问题,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学习借鉴,经论证评估,出台《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从7月1日开始实施,将4类特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这个政策既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力举措,也是我省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重大突破,将工伤保险职业人群广覆盖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根据前期评估,这项政策至少将惠及50万人。 关于参保对象,政策聚力保障4类群体: 一是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人员(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是年满16周岁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以下简称实习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人员; 三是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 四是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且与家政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的人员)。 在政策执行上,坚持自愿参保原则,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以自愿为上述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后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特别说明一下,特定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在参保缴费、认定鉴定、待遇领取等环节,与法定参保职工执行相同的流程。目前,政策已经正式实施,有参保意愿的从业单位可以在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从业单位参保缴费后,特定从业人员受到事故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谢谢。
感谢记者的提问。2024年年初,人社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出台后,我厅立即跟进,制定政策,明确经办流程,在试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同时,同步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是全面系统明确异地就医的政策制度。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统一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申请到就医的各项政策。明确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申请条件、结算范围、结算政策、医疗机构、就医管理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充分发挥省级统筹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的作用,尽可能多为工伤职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便利。例如,与人社部规定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比,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大了范围,门诊异地就医也可以直接结算。 二是科学合理布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按照方便工伤职工就医、每市至少一家协议机构的原则,确定了首批24家直接结算协议机构,并将根据实际需求,适时调整增加。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综合考虑工伤职工数量及就医需求、医疗水平、经办服务能力等因素,选取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德州等6市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确定了11家直接结算协议机构,切实为来我省就医的外省工伤职工提供便捷、高质量服务。 三是精准快捷实现信息系统上线。在前期开发准备的基础上,在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异地就医备案及查询功能,完成与协议机构联网结算系统改造,上线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做好与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对接,确保备案审核、就医结算、资金清分等各环节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是高效便民完善经办服务流程。制定出台《山东省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细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和就医管理等具体规定,明确省内就医地和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就医费用对账及清分方式,提供异地就医多种备案渠道,确保工伤职工享受到高效快捷的服务。 自4月1日政策实施以来,我省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从无到有,已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41人次,工伤职工切实感受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 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全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因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无法适用现行的工伤保险政策。为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结合山东实际,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将潍坊市作为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明确自愿参保原则,指导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与特定从业人员参保不同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是个人缴费,涉及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待遇,由参保人员个人负责。通过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的保障途径,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提供参考和实践经验。 二是探索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指导青岛、菏泽等市探索政府引导、用人单位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的制度模式,通过补偿性商业保险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途径。例如青岛出台办法提出,用人单位可以自愿为其招用的无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商业保险,商保公司按办法规定的情形、待遇标准予以保障。 三是积极做好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准备。2022年人社部等部委出台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办法,选取部分行业企业、省份开展试点,目前正在有序推动扩大试点范围。我省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列入了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并成立工作专班,草拟了相关办法和规程,开展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做好相关准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部署、结合群众需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各项准备。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委托承办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同步做好信息系统支持以及工作力量培训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国家部署后,我省能尽快组织实施。 二是适时总结完善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指导各市落实特定从业人员参保政策,讲清楚、说明白政策优势,充分调动从业单位参保积极性。及时研究总结政策实施效果,按照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将时机成熟、符合条件的相关职业劳动者逐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三是支持探索特殊行业企业参保缴费方式。结合我省工业门类齐全、各地产业结构不同的特点,支持有条件的市探索本地特色行业企业参保缴费方式,将更多职业劳动者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工伤保险权益。
工伤康复是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机能,重返社会和工作岗位的有效举措。青岛市作为我省最早开展工伤康复工作的城市,2007年开始进行试点,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制度、机制、服务和管理上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许多做法在全国、全省领先。 一是建立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机制。在工伤认定申报阶段,安排专人筛选出医疗救治期基本结束、具有康复价值的职工,引导进入工伤康复机构,通过流程调整,康复时间较之前平均提前56天,康复疗程平均缩短82天,康复有效率达到98%,康复治疗费降低33%。 二是创新工伤失能人员伤养服务。针对工伤失能人员(1至4级工伤职工)住院难、负担重等问题,立足补充工伤保险,引入商业保险,优选4家具备养老、工伤和医保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治疗、康复和养老照护服务,形成多方共赢的伤养服务共同体。目前,已签约服务368名工伤失能人员。 三是探索职业病医疗康复制度。加强与职业病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专门的职业病日间康复病房,将职业病患者纳入康复保障范围,康复治疗所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填补了职业病患者工伤康复制度的空白。 今年3月,我市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工伤康复重点联系城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里印发的《关于推进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我省工伤康复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重点聚焦四项工作: 一是探索构建多元工伤康复体系。完善医疗康复早期介入机制,建立 “先康复后鉴定”工作机制,推进住院康复向门诊康复、社区康复和居家康复延伸,逐步建立以住院康复为核心,门诊、社区、居家康复为补充的分级康复服务模式。 二是创新工伤康复扶持政策。拓宽工伤康复服务领域,落实工伤职工再就业优惠和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建立工伤康复人员再就业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就业、康复等资源与工伤职工共享。 三是推进工伤康复精细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特色医疗机构纳入工伤协议服务机构范围。建立第三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实施智能实时监控与复合支付结算相结合,推动工伤康复全过程监管。 四是探索组建“工伤康复联合体”。建立联动协同机制,加快工伤康复数字化转型,推动“互联网+”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服务模式。 谢谢。
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工伤事故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有效举措。作为全国危化品行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重点联系城市,请问东营市在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方面作了哪些探索?
东营是黄河入海口城市,也是化工产业大市,现有化工企业1500多家,从业人员4万人,是人社部、应急部确定的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重点联系城市。近年来,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在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上探索实施了一系列精准有效的创新举措。 高规格优选机构。招标确定集学术、教学、实操为一体的专业培训机构,配套宣教、实训、网培、考试等多方面功能,夯实培训基础。 高层次选聘师资。与省级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合作,对接省、市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优选“化工名师”“金牌工匠”纳入师资库。 高精度设置课程。细分石油化工、基础化工、精细化工3大领域,涵盖炼油、溶剂油、氯碱等10个行业,分类制定培训大纲、设置培训课程,做到精准化培训。 高质效实施培训。创新事故复盘模拟、模拟仿真、应急实训演练等培训形式,将所有管理、技术及操作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分群体制定学习“套餐”。 高标准考核评价。探索建立涵盖培训全过程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县(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工伤预防培训的导向作用。 我市既注重化工行业“点”上突破,更注重工伤预防整体“面”上的提升。聚焦本市行业特色,探索建立分布合理、高低搭配的工伤预防培训体系,分行业打造预防实训示范单位,以“小投入”撬动“大产出”。 目前,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工亡发生率三年平均降幅16.7%。下一步,东营市将坚持预防优先理念,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着力在工伤保险“三位一体”制度建设中展现东营担当、贡献东营力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