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发布会新闻
山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实践创新,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基础性、引导性作用。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详细]
- 实行用水总量强度双控
- 加强水资源管控顶层设计,省人大出台了《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详细]
- 推动省内生态环境数据共享
- 利用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将空气、水环境质量、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数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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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5:00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赵峰先生,省发展改革委副厅级干部王福栋先生,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刘洪磊先生,省水利厅总规划师、二级巡视员刘建基先生,解读《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赵峰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界的朋友们: 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山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实践创新,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基础性、引导性作用。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为新时期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我省2018年底全面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这次,我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旨在结合山东实际,全面落实中央《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推动相关成果更好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充分起到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的重要作用。起草过程中,我们充分衔接重大规划、重要政策法规、各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美丽山东建设等目标任务,在中央《意见》整体框架下进一步细化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实施应用、监督评估等工作要求,确保国家要求坚决执行到位、不打折扣,细化措施符合省情实际、不随意加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11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我省《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前四部分明确了四大方面、14项具体任务,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组织实施要求。主要任务包括: 一是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精细化管理、共享共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科学实施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等4项具体任务。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并实施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分类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因地制宜实行精细化管理等。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括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综合决策效能等3项具体任务。要求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通过生态环境分区差异化管控,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方科学布局、有序转移,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三是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包括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协同发力、强化法制保障等4项具体任务。提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加强各类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对黄河三角洲、海岸带等重点区域,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水、气、土等环境要素管理中的应用,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效能。包括推动部门联动、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成效评估等3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主要任务,提出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监督管理和成效评估工作要求等。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动态更新、跟踪评估、落地应用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综合决策、规划编制、优化生产力布局等提供“绿色标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美丽山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感谢您的提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俗讲,就是把国土空间划分为若干个“小格子”,也就是所谓的环境管控单元,并且针对每个单元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管控要求,进而实现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目的。 我省各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等差别较大,发展的阶段和水平也不尽相同,生态环境问题在不同区域有很大差异。只有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科学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在逐一识别单元内部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不同的管控对策,才能进一步提高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因此,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有力举措。通过“明底线、划边框”,将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梳理出来、立在前面,变被动应对为主动管理,实现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关口前移。同时,搭建便捷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让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共同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促进形成多元共治、决策科学、机制顺畅的高效环境治理体系。 二、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必然要求。客观上讲,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资源压力较大、环境容量有限的省情没有改变。通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作为“硬约束”,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避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不受威胁和破坏。 三、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前,我省正处于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时期,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既能有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引导重点行业科学布局、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高质量发展腾出更多空间,又能有力支撑政策制定、执法监管,让政府综合决策充分体现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塑造新优势、增添新成效。
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东的光荣使命,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省发改委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这把“绿色标尺”为先行区建设“明底线”“划边框”,持续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先行区建设走深走实,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效。 一是产业升级态势强劲。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提速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新增6000家、总量达到3.2万家以上,产值占比突破51%、首次实现过半;培育32个省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总规模达到3.2万亿元;重点打造15个省级未来产业集群、规模超过3200亿元;数字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7%、高于全国3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5%,“四新”经济投资占比达到58.4%。 二是节能降碳成效明显。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构建完善“1+1+N”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023年,全省“两高”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突破34%、超过国家下达的“十四五”任务目标4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能耗强度下降5.7%,“十四五”前三年累计下降15.8%、好于五年下降15.5%的激励性目标时序进度,经济发展加快摆脱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路径,生产方式绿色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三是能源结构加快调整。坚持先立后破,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能源转型发展的协调联动,夯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基础保障。成功获批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煤电装机占比由2022年底的56.4%下降至47.5%;光伏装机连续7年领跑全国,全球首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四代核电站投入商运,截至今年10月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6.9%,历史性首次超过煤电,能源变革与生态保护协同联动的良性格局正加快形成。
感谢您的提问。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起步较早,2017年济南作为全国试点,先行探索研究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2018年底,我省全面启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工作,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初步建立起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同时,先后上线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和公众端,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总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工作机制基本建立。201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入法,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明确区域、空间发展、开发利用等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020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确定了“省级定底线、建底图、抓统筹,市级抓落实、强特色、重应用”的总体工作思路,初步建立了动态更新、实施应用和监督落实等多项工作机制。 二是“一图一清单”全域覆盖。经过全省成果划定和动态更新,我省陆域和海域共划定了614个优先保护单元、1187个重点管控单元和949个一般管控单元,形成了全域分区分类管控“一张图”。同时,建立了“1+3+16+N”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是指全省普适性的1个省级准入清单,“3”是指依据我省区域发展战略制定的省会、胶东、鲁南3个经济圈区域准入清单,“16”是指体现各市发展方向的16市准入清单,“N”是指每个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 三是应用广度持续拓展。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环评审批、园区管理等方面的诸多应用,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比如,依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我省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中提出黄河流域“三段一线”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明确了省内黄河上、中、下游“三段”以及干流(一线)的差异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批等提供决策依据,帮助政府和企业规避项目选址压占生态保护红线等决策风险,成效非常明显。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利用的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各类开发建设保护活动的基本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两者均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空间上存在密切关联,在管控措施和目标任务上又各有侧重,需要有效衔接、协同发力,统筹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衔接。 一是加强空间布局的衔接。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划定管控单元时,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三区三线”管控规则、规划分区主导功能等衔接一致。特别是要以全省已经划定的2.06万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把该保护的区域划出来,确定优先保护单元。二是加强管控政策的衔接。编制生态环境分区准入清单时,要与城镇、农业、生态等不同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规则,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准入、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方式充分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比如,优先保护单元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管理规定,与既有的人为活动准入要求做好衔接。三是加强实施管理的衔接。优先保护单元要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保护,优先安排和实施生态修复项目,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注重盘活低效用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目前,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济南、青岛2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复,其他具备批复条件的14市和72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也已获省政府批复,全省“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建立,为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供了国土空间规划支撑。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用途管制中加强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衔接,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宏观调控和源头预防作用,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明确要求。请问近年来我省在水资源管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首先,感谢媒体朋友对我省水资源工作的关注。大家都知道,山东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1.1%,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98立方米,约占全国人均的1/6,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山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瓶颈。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在水资源管控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实行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管控顶层设计,省人大出台了《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的若干措施》。全面完成跨市、跨县主要河流和水库水量分配,明晰了初始水权。每年将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市、县,划出用水红线。“十四五”以来,全省年用水总量始终保持在230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严格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取用水管理,指导我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完成超载治理。年用水1万立方米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非农业取水单位和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近100%。加强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管理,深入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15年以来全省累计压采地下水量7.62亿立方米,超采区面积减少8340平方公里,平原区地下水位明显上升。 二是实施深度节水控水。省级建立健全覆盖主要用水行业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每年将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等指标纳入对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印发全省深度节水控水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加强高耗水行业节水管理,将1044家重点用水户纳入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3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至24.3立方米、11.5立方米,节约用水实际标准位居全国前列。 三是强化改革赋能。深入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改革,激发水权交易活力,“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交易水量6.4亿立方米。省水利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后天,将举办第四届中国节水论坛。强化非常规水开发利用,2023年全省非常规水利用量18.57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一。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坚持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围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一是,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健全完善水资源过程管控机制,全面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水资源超载治理和地下水管理,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二是,进一步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加强非常规水利用配置,强化重点领域节水控水,持续推进水权交易,深化水资源税改革,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字化建设工作早在2019年就开始谋划部署了。2021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对全省2000多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集中管理、查询、统计、共享及应用,今年又陆续上线平台公众端和移动端,不仅为管理部门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审核与共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规划环评审查等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公众快速准确掌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研判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等方面提供了便利。目前,平台主要应用在三个方面。 一是服务重大项目落地。通过平台选址智能研判功能,快速、准确分析重大项目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提出合理化建议。比如,在审批一个跨市天然气干线项目时,发现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多处敏感区,我们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推动项目进一步优化选线走向,有效避让了敏感区,同时调整施工工艺,采取定向钻等无害化穿越方式,有效降低施工过程对敏感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是助力产业园区科学规划与发展。对160余个省级产业园区,特别是黄河流域产业园区,从产业准入、空间布局及环境减缓措施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比如,在鲁北地区一个化工产业园调区规划环评审查过程中,发现周围邻近自然保护区,我们提出在边界处合理设置生态缓冲带、区域内尽量布设污染较小的建设项目等要求,最大程度减缓规划实施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影响。 三是推动省内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将空气、水环境质量、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数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关联展示,打破信息孤岛,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背景资料。比如,将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数据共享给执法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可随时查阅某一区域的具体管控要求,为环境监管提供决策支撑,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场景。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和我省《实施意见》中数字化建设有关要求,持续完善省级平台功能,强化与国家平台及其他业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断拓宽信息平台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在线政务服务和智慧决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