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文字实录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定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15: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情况。齐鲁网、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关注。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孙成良先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先生,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先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万云先生,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祝群先生,介绍山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记,提问。 首先,请孙成良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第一,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司法,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生产经营。一是依法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开展“鲁剑”“金盾助企、知产护航”等专项行动,侦办打击涉企类经济犯罪。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涉企类经济犯罪6332起,为企业、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21亿元,侦办侵犯企业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案件408起。二是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损害商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今年以来,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99件,起诉1.1万件。依法打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市场违法行为,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抓实金融破产案件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设,助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依法开展企业信用修复,自2023年开展信用修复以来,将6.09万家企业及时移出失信名单。三是持续提升司法保护质效。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产业领域和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保护。今年以来,全省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万件,依法对35件商标侵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1.9亿元。持续深化破产案件办理府院联动,推动法院和政府部门统筹解决破产过程中的信息核查、信用修复、资产重整等问题,协同化解企业困境。今年以来,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161件,通过破产处置化解不良资产2550亿余元,盘活存量资产590亿余元,安置企业职工9万多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对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政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全省政法机关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开展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提升行动,研究制定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措施,积极助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全国工商联组织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我省连续四年入选营商环境最好的10个省份之一。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第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实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政法机关职能,主动融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重大战略,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等,健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信息共享、警情通报等机制,推动建立我省沿黄9市、沿海7市、鲁中鲁南山区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办案机制,不断提升法治护航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水平。二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创新实施法治赋能产业链工程,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全周期”法律服务。支持高水平人才引进,开通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实现人才引进、企业用工落户“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三是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济南、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建设,依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片区,设立自贸区国际仲裁院和国际仲裁中心,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加强涉外律师队伍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一带一路”国际经济交往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开设涉外重大投资合作项目人员出入境绿色通道,依法为外籍人才和商贸人员来鲁创业提供居留、签证便利,全省走访服务外籍人才1.8万余次、办理签证证件6.4万件。
第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深化涉企、民生领域依法治理,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丰富法制供给。政法机关推动修订、出台《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规章,今年以来,推动修改地方性法规13部,废止地方性法规2部,修改省政府规章6部,市场经营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提升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水平,今年以来,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6万件、行政应诉案件1.78万件。确定2024年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深化数字法治建设,公安机关构建新型智能警务运行模式,检察机关建成并投入使用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数字法院系统提档升级,司法行政机关升级完善“智慧复议”“智慧矫正”等信息平台,执法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三是持续提升涉企便民服务水平。全领域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深化“减证便民”,31个执法领域52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免交证明、承诺即办”。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省级地方标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今年以来,全省已有律所2872家、律师5.07万人,同比分别增长5.1%、8.7%。目前,我省有法律服务机构3千余家、法律服务人员6万余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下步,全省政法机关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职能、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深入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以高水平法治、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政法贡献。 谢谢大家!
解决商业纠纷是评价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也是人民法院工作一项基本职能。近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今年1-10月,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收案210.2万件、结案182.5万件,审判执行质效持续走在全国法院第一梯队。 一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深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与省工商联协商建立服务保障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构筑全方位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体系。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与省科技厅等多家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机制,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法院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裁判指引,对“三奇”商标侵权案等35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1.9亿元。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把严格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让各类企业安心创业放心经营。 二是做实风险防范化解。妥善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努力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保驾护航。成功调解标的额50亿余元涉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案件。制定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1条意见,发布金融、破产、买卖合同白皮书及典型案事例,从制度、机制、实务等方面,多措并举促进金融司法能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持续抓实金融破产案件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设,提升协同治理水平,推动商事纠纷从源头上化解。 三是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持续优化全流程诉讼服务,不断降低解纷成本。在省级层面与25个行业部门建立在线诉调对接运行机制,联合省工商联建立多元解纷联席会议机制,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开展线上多元解纷试点,不断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果。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调解涉企案件41.87万件,调解成功26.28万件。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同工商联、商协会等为涉诉主体提供更多低成本、多样化、集约式的解纷方式。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法治保障。省司法厅认真履行政府立法、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职能,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政府立法,为高质量发展创优营商制度环境。部署开展全省法治环境专题调研,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将10余部立法项目纳入省人大、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年内出台的《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等法规,创新规定了支持产业发展、维护从业权益等50多项制度举措,彰显了“促进型”立法的特点优势,稳定了行业发展预期;出台的《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等法规规章,明确了有关政策标准,帮助企业依法解决要素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以制度牵引力激发了发展活力。今年以来,推动修改《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规章19部,进一步巩固和保护市场主体地位、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经营主体参与公平竞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是严格执法监督,为高质量发展创优营商行政环境。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研究制定《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这是我省首次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执法人员管理标准;推动修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创新增加了从轻、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着力打造了宽严相济的执法环境。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安排部署,加强涉企执法协调监督,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动将联合检查事项扩展到292个、同比增长31.5%,全省入企检查次数平均压减30%以上,切实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创新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全省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686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为高质量发展创优营商服务环境。围绕全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任务,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全周期”法律服务,年均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10万余件次。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组建律师服务团,设立惠企服务站,帮助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累计提供法律意见13万余件、代理法律事务近12万件,帮助企业调处矛盾纠纷3万余件。深入推进“法治企业”建设,推动省属国企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或公司律师,积极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普法宣传,今年以来为企业普法超过2万余场次,有力提升了企业依法经营水平。下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聚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扎实履职,更好地以法治之力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山东检察机关按照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3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个集体、3名个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检等表彰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我们的主要举措: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凝聚了企业的智力成果,关系到科技创新。今年1-10月,山东检察机关共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14件40人,反映了我们对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越来越重视,越来越严格。省检察院制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统一规范了案件证据认定标准,并联合省公安厅对商业秘密案件挂牌督办,形成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对企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今年1-10月,山东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69件,同比增长13.2%;办理涉企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135件,同比增长6.2%。针对企业反映的制假源头治理问题,我们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知识产权犯罪‘全链条’打击专项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对制假犯罪打源头、端窝点、断链条。 三是加强对侵犯著作权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分批次选取侵权盗版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今年1-10月,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类犯罪108件358人,同比上升10.2%、49.8%,既加强对电影、图书、音乐等传统领域著作权保护,又注重对数据库、数字版权、文化创意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四是聚焦乡村振兴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指导全省办理假农药、假种子、假冒农产品案件22件,同时,针对特色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创建等方面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助推产业发展。依法开展地理标志领域公益诉讼,向行政机关提出打击侵权假冒、规范商标使用、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制定地理标准产品具体标准等18项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规范运营。 五是依法强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制定《知识产权涉案企业风险防控指南》,制发检察建议和风险提示函,帮助涉案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连续5年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并建立长效机制,得到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并推广全国。
感谢这位记者提问。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坚持以打开路,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影响发展安全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要采取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严打涉企类经济犯罪。开展“鲁剑”专项打击,严打涉企类经济犯罪,全省共立案6332起,抓获12020人,为企业、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21亿元。特别是,针对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工作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商业贿赂,导致资产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等情形,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中小微企业内部腐败集中行动,立案侦办中小微企业内部腐败案件427起,挽回经济损失7982万余元。 二是严打涉企知识产权犯罪。开展“金盾助企、知产护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犯企业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今年以来,共侦办案件4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28人,有力维护“老字号”“好品山东”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广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走访企业510家,摸排案件线索170余条,指导帮助企业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三是严打涉企网络谣言犯罪。将散布传播涉企虚假信息、造谣抹黑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今年以来,全省共侦办涉企网络谣言类案件110起,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197名,清理涉企谣言信息2.2万条,关停违法账号454个。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企业,遭遇网络谣言、造谣抹黑、敲诈勒索时,要第一时间保存固定证据,向网络平台投诉举报,并向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治。 四是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打防管治宣各项措施,避免企业、群众经济损失28.04亿元。特别是,针对冒充企业老板、法人诈骗财务人员案件,坚持“零容忍”理念,专案攻坚、快侦快破,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加强技术反制和精准宣防,努力减少案件发生,全省企业财务人员被骗类案件同比下降26%。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企业、群众,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如遇单位领导、企业老板、公司客户在聊天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定要认真核实,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法院持续优化破产审判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双重功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破产审判效能充分释放。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161件,通过破产处置化解债务风险2550亿余元。近年来,全省法院先后审结枣庄八一热电、青岛捷能汽轮机等一批具有典型特色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破产案件,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案例,其中,聊城“祥光铜业”等19家公司合并重整案,促推大型铜冶炼企业“起死回生”;威海“神飞船舶”执破融合案,成功引入投资50亿元的海上风电制造项目。扎实有效开展保交房司法保障工作,推动32个项目通过司法重整处置,筹集续建资金24.78亿元,交付房屋16554套,解封预售资金33.6亿元,协调追回被划扣资金、解封冻结专项借款30.8亿元。 二是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深化。继去年全省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召开后,今年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明确包括破产办理在内的37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法予以充分肯定。深化全方位协同,与省发展改革委等多家部门会签文件,为破产企业信用修复、开立和注销账户等事项办理提供便利。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在全省推广,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办理便利度。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三是破产审判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专班团队,做好破产大要案督导处置工作,严防破产风险。探索建立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衔接的预重整机制,为债务人、债权人搭建诉前和解平台。持续开展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活动,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破产简案快审程序适用率。今年以来,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破产案件112件,简案快审适用率为36.2%,破产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下降154天,有效降低破产成本。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依法严惩破坏公平竞争和侵害企业利益犯罪。重点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损害商誉、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和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恶犯罪。青岛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有力打击了针对企业的网络侵权犯罪。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履职办案为企业追赃挽损62亿余元。二是强化涉企民事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加强对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案件的监督,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重点关注并惩治利用债的保全制度、股东出资责任、法人人格否认以及破产撤销权等相关制度进行逃废债务行为,依法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03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01件;办理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63件,发出检察建议786件;办理涉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70件。临沭县院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三是加强涉企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妥善办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方面涉企权益保护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统筹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四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特别是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在办理相关领域涉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以监督促治理,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转型提升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