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扫黑除恶“山东战役”第二阶段情况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扫黑除恶山东战役成绩单

记者从今天下午在济南召开的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对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查出一批黑恶犯罪“保护伞”,挖出一批腐败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丰硕战果。 [详细]

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660件
截至9月25日,全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660件,其中打掉涉黑组织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4个。 [详细]
打掉涉黑组织13个
山东战役”发动以来,共打掉涉黑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999人,285人投案自首; [详细]
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
起诉黑恶势力犯罪57件338人,判决黑恶势力犯罪47件294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7起300人。 [详细]
判处刑罚162人
全省法院开展了扫黑除恶“山东战役”第二阶段集中宣判,宣判案件28件,判处刑罚162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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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11:41:56 齐鲁网

兹定于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2:00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负责同志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2018-09-25 14:00:53 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志华先生,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委员、省委巡视办主任孟祥吉先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先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先生,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先生,介绍近期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入驻我省后,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尤其是“山东战役”取得的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张志华常务副书记介绍近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工作情况。

2018-09-25 14:03:36 张志华

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坚持高点站位,科学谋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上下齐心协力,强力组织推进,对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查出一批黑恶犯罪“保护伞”,挖出一批腐败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丰硕战果。截至9月25日,全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660件,其中打掉涉黑组织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267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3074人,1322人投案自首;起诉黑恶势力犯罪196件1080人,已判决黑恶势力犯罪102件659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66起1064人。 8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进驻我省以来,在中央督导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霹雳手段和雷霆举措,迅速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形成大兵团作战格局,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9月10日至15日“山东战役”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首战告捷,效果明显。9月25日至30日,“山东战役”第二阶段即将打响,各参战单位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乘胜追击,发动新一轮攻势,做到目标再精准、战法再创新、火力再集中、宣传再发动,指挥更高效,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山东战役”这场硬仗。

2018-09-25 14:07:24 张志华

一、瞄准黑恶犯罪,出重拳下重手 一是精准施策全力攻坚。公安机关勇于打头阵,各级全部成立线索核查工作专班,落实快速核查机制,发动“山东战役”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结群众举报线索1130条,其中,中央督导组督导245起案件、线索,已查结114起。对中央督导组督办和重点敏感线索,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指定管辖等措施,全力强化侦查打击、审讯攻坚,稳、准、狠实施有效打击,确保打得主动、打得精准。 二是集中行动扩大战果。以“山东战役”为总抓手,公安机关扎实推进“铁拳”“金剑”集中行动,打击处理了一大批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依法严惩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黑恶团伙48个。“山东战役”发动以来,共打掉涉黑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999人,285人投案自首;起诉黑恶势力犯罪57件338人,判决黑恶势力犯罪47件294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7起300人。 三是追缴黑财除恶务尽。坚持黑帮、黑财一起打,努力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对侦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过“深入查、全面缴、依法判”,彻底斩断黑恶势力资金链条和伸向经济领域的黑手。专项斗争以来,查扣涉案资产18.1亿余元,判财产刑343人,罚金总额人民币3141万元。注重延伸打击洗钱犯罪,目前已有3起涉黑洗钱案件侦办或审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对易垄断、高利润的行业,由国土、住建、交通、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整顿,严肃查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行为,做到除恶务尽、不留后患。 四是联打联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握指成拳,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部门及时双向移送线索;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打击效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依法快审快判,及时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彰显法治权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2018-09-25 14:10:19 张志华

二、坚持零容忍,彻查保护伞 一是优化工作机制。纪委监委机关内部建立纵向统筹协调机制,与政法机关建立横向沟通协作机制,形成深挖彻查“保护伞”的强大合力。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分管负责同志对各市纪委书记进行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督导组赴各市专题督导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所有成员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近两年已侦破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梳理发现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425件,进行深挖彻查。严肃查处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对烟台市西泊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永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进行深挖彻查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对36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组织开展非法采砂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督导,被督导的5个市共梳理“保护伞”问题线索87件,立案20件,办结11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三是深化震慑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截至9月25日,共通报曝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53起、385人,持续营造不敢的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今年2月,滨州市在侦破王某某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时,发现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2013年3月至2017年2月,王磊3次接受黑社会组织头目王某某财物和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徇私枉法,致使该组织成员逃避相应刑事责任追究,为该组织发展壮大提供了帮助。王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公开曝光后,发挥了较好警示教育作用,形成了震慑效应。

2018-09-25 14:13:02 张志华

三、加强源头治理,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一是健全预防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政法机关从破获的涉黑涉恶案件入手,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原因,注意发现行业、领域的监管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边打击、边滋生”。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检察建议191件,全省法院共向住建、城管、银监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2条。 二是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推动国土、交通、住建、工商、旅游等行业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参与的企业或者雇佣黑恶势力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从根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省共摸排确定党组织软弱涣散村3157个,全部建立工作台账,集中帮扶整顿,建强战斗堡垒。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对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二次体检”,对发现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坚决调整撤换。今年以来共调整村党组织成员238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199人。积极推进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打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增强城乡对黑恶犯罪的“免疫力”。

2018-09-25 14:16:28 张志华

四、广泛宣传发动,围剿黑恶犯罪 一是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山东战役”期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大造声势,打好宣传舆论斗争的主动仗、整体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9月中旬,中央多家主要媒体和政法媒体,对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采访。全省政法新媒体矩阵已发布各类扫黑除恶信息1860余条,各级媒体发布稿件610余条,阅读总量突破1.9亿次。在广大农村,充分利用综治大喇叭,循环播放扫黑除恶有关政策措施、战果案例和举报方式,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积极性。按时兑现《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全省共发放奖励103.6万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向号码归属地为山东的9000多万手机用户,以及正处于山东境内的外地手机用户群发短信,全区域全覆盖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了各界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认可度。充分发挥全省30万综治网格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覆盖面广的优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前沿哨兵”,参与监督举报、搜集线索、配合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成为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千里眼”“顺风耳”。 三是形成对黑恶犯罪分子强大心理震慑。9月15日,省扫黑办牵头,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敦促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信息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在街道社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场所广泛张贴通告,并综合采用公开通缉、通告威慑、动员规劝等方式,分化瓦解黑恶犯罪组织。从《通告》发布至9月25日,短短10天时间里,有送子自首的、有劝夫归案的、有自行投案的、有检举立功的,投案自首的已达159人。对主动投案的涉黑涉恶人员,及时核实身份,在查明其全部犯罪事实的前提下,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当庭释放。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在这里也正告那些涉黑涉恶不法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尽快投案自首、检举揭发、戴罪立功是你们的唯一正确的选择。

2018-09-25 14:19:43 张志华

五、强化担当意识,扛起政治责任 一是“五级书记”抓扫黑。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党的领导,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两次参加中央督导组对接会、召开全省视频会议、省委常委会及时研究边督边改工作,并亲自部署进一步压实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了五级书记齐抓扫黑除恶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落地生根。 二是勇于担当作为。各级各部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摆在突出位置上,全省上下总动员,齐心协力抓扫黑。为落实责任,部署开展四级约谈,市委书记约谈县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县委书记约谈县领导小组组长、县公安局长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派出所所长和村支部书记,逐级压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全省共组织约谈87393人。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多个督导组,由领导干部带队,对全省17地市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公检法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对青岛、烟台、潍坊、济宁、日照、聊城等市开展调研督导,督促问题整改。对中央督导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逐一整改、举一反三,雷厉风行抓好整改。省委常委会决定,建立督导长效机制,采取领导分包督导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包靠市、县、乡和成员单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三年为期的目标,对黑恶犯罪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真正让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2018-09-25 14:20:09 丁绍敏

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18-09-25 14:21:05 大众日报记者

我们都知道,扫黑除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随着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化,打击成效逐渐显现,但是也有群众担心,黑恶势力查处后,“保护伞”如果没有打掉,可能会被打击报复,请问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在深挖彻查、以案治本方面有什么具体打算?

2018-09-25 14:27:04 孟祥吉

群众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扫黑除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挖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更是如此,省纪委监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委一方面不断重拳出击,强化监督执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另一方面也在不断探索以案治本、标本兼治,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具体来说,今后要更加注重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持续保持审查调查力度。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相结合的要求,立足职能定位,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三方面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强化精准打击,坚决“拆网破伞”。特别是对公安机关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件,一律由市级纪委监委直接进行深挖彻查,必要时省纪委监委督办直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区分违纪行为性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把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明知存在黑恶行为而提供支持帮助,充当硬“保护伞”的,同不熟悉、不了解黑恶势力背景的无意过失,造成了“软保护”的失职失责行为区别开来,确保错责相应、公正处理。 三是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自首的,在纪律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如,前期我们通报的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武城大队部分干警为公路痞霸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17名干警被移送司法机关后,摄于我们深挖彻查的态度和决心,武城交警大队另外14名干警和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52名干部职工,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德州市纪委监委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于处分。省“两院”“两厅”出台的《关于督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投案自首的公告》的精神和原则,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人员同样适用。我们也督促有涉黑涉恶职务犯罪行为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尽快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 四是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省纪委监委作为监督的专责机关,始终把监督相关部门履行专项斗争职责牢牢抓在手上,定期下沉了解各级党委、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和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履职情况,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比如,我们对相关部门开展两次监督检查,督促国土、住建、交通等黑恶势力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找准突破口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一批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形成持续打击和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深入剖析,对暴露出的管理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督促相关方面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五是持续强化问责追责。要推动专项督导常态化,特别是结合督导发现的问题,加大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倒查力度。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六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编印成册下发开展警示教育,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定期选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扩大警示效应和震慑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重而道远,深挖彻查、以案治本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只要我们坚定“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下好综合治理“一盘棋”,不留死角、持之以恒,就一定能“打”出秩序井然,“扫”出清风正气,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最终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2018-09-25 14:27:28 齐鲁晚报记者

你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刑事政策,请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民法院是如何贯彻这一政策的?

2018-09-25 14:37:47 傅国庆

在回答问题之前,我向大家通报一下全省法院“山东战役”第二阶段集中宣判的情况。今天上午,全省法院开展了第二次集中宣判活动,宣判案件28件,判处刑罚162人。其中,一审宣判涉黑案件2件,判处刑罚2人;一审宣判涉恶案件24件,判处刑罚148人;二审宣判涉恶案件2件,判处刑罚12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41人,适用缓刑14人,判处罚金72人,罚金数额共计366.2万元。各级法院领导带头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8件案件中,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共12件。同时,为增强司法公开效果,争取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今天上午的集中宣判,各级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5人旁听宣判,取得了良好效果。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宽严相济,是我们国家在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是区别对待,即使是在同一个案件中,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罪过、罪责、社会危害等主客观方面也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只有突出惩治重点,宽严并举,才能实现“严惩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效果,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争取到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持。具体说来,全省法院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依法严惩。突出打击重点,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11类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根据他们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充分运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对黑恶势力犯罪进行政治、经济领域全方位深层次精准打击。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5件,判处刑罚14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3人,重刑率为42.85%;一审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87件,判处刑罚51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5人,重刑率为18.35%,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大幅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重刑率。审结案件中,累计判处财产刑343人,其中判处没收个人全部或者部分财产9人;并处或单处罚金335人,罚金总额人民币3140.83万元。 二是坚持依法从宽。对于黑恶势力的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作用较小、主观恶性不深的成员,具有初犯、偶犯等酌定情节的,依法酌情从宽处理。对于虽然参与实施了少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但系未成年人或是只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依法从宽处理。上述人员中,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截至目前,我们对符合法定条件的96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中,在今天上午宣判的28起案件,有16起案件中的31名被告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对其中的4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 三是坚持宽严互济。对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持刑罚个别化原则,对于每一名被告人都全面分析其具有的从严从宽处罚的全部情节和条件。对从严处罚对象,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也对从宽情节充分考虑;对从宽处罚对象,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也依法从重,在非监禁刑适用上从严把握。 四是坚持宽严有度。宽不是法外施恩,严不是无限加重。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无论从严,还是从宽,都注意把握好尺度和界限。这个尺度和界限就是刑法、刑诉法及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此,我们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中,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法原则,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认定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做到“严不失其格,宽不失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每一名被告人的公平对待和公正裁判。 五是坚持人权保障。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要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为此,我们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中,牢固树立人权保护理念,严守诉讼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认真实施“三项规程”,以规范严谨的程序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行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我们原则上都要组织庭前会议,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申请,认真审查,确有必要的,在法庭审理中进行专门调查核实。法庭审理中,充分保障被告人举证、质证和辩护权利,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经审查确有必要的,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认真落实辩护、代理等制度,充分保障律师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的各项执业权利。在第二次集中宣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对其中6起案件中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12名被告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人,确保辩护权利充分行使。

2018-09-25 14:38:22 山东法制报记者

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对此,检察机关都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2018-09-25 14:41:00 鲍峰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和齐抓共管,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此,山东省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斗争中牢固树立“一手抓办案、一手抓综合治理”的理念,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结合办案,及时分析研判本地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开展重点整治。先后与住建、交通、国土、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了违法犯罪线索发现移交、案件咨询会商、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黑恶势力洗钱犯罪行为的综合打击、延伸打击。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对办案中发现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行业管理漏洞等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或相关意见,促进堵漏建制、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191份。如新泰市检察院办理周尚全涉黑案件时,发现周尚全等人非法占用林地、耕地采砂,导致水土流失,耕地和林地遭到严重破坏,国土和水利管理部门未对非法采砂破坏的农用地予以复垦,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新泰市检察院遂依法向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岱岳区水务局、岱岳区国土资源分局、宁阳县国土局、宁阳县水务局等6个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2018-09-25 14:41:28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公安机关如何回应群众举报诉求?

2018-09-25 14:47:13 槐国栋

对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核查工作,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前提和基础,是公安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全省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在专项斗争伊始,省公安厅就对线索核查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严格要求。一是实行“三长负责制”。对每一条线索的核查工作结论,必须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二是实行“一案双查制”。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上级公安机关要对原线索重新组织核查,并对原核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三是实行回访反馈机制。只要是实名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必须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工作结论,征求举报人意见。这三项机制明确了线索核查工作的责任要求和工作标准,为确保线索核查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专项斗争以来,省公安厅共接听群众举报电话4793次,收到群众举报信3386封,网络邮件818件,研判转办线索1156条。 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后,全省公安机关根据中央督导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力提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做到“快处理、快核查、快回复”。一是组建核查专班。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全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落实快速核查机制,最大限度地缩短核查工作周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二是完善工作流程。省公安厅近日制定出台《全省公安机关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政法各部门及其它成员单位的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协同推进线索核查工作。三是分类分级核查。实行分类处理、分级核查,涉黑恶犯罪线索原则上由市级公安机关组织核查,特殊情况下由省公安厅直接组织核查,依法严肃查处。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及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查办。“山东战役”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查结群众举报线索1130条,其中,省厅直接查办线索10条。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督导组指示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线索核查工作成效,坚决彻查深挖黑恶犯罪,更好地净化政治生态和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2018-09-25 14:47:31 丁绍敏

好,记者提问到此为止。大家如果还有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扫黑办田立君。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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