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山东省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有关情况发布会

发布会新闻

从重从快 山东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 [详细]

处置涉疫情案件950余起
截至2月9日,全省共处置涉疫情案事件950余起,行政处罚43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125人, [详细]
这三类行为将被严惩
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一律严查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下一步将严打这三类违法犯罪行为: [详细]
26.9万名网格员“守护清单”
全省将15.7万个城乡网格作为疫情防控的基本单元,26.9万名专兼职网格员奋战在城乡社区防控第一线,保证在岗在位, [详细]
当日来 当日转 当日办 当日送
在协作配合中增强打击合力。坚持提前介入制度,与省公安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涉疫情刑事案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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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0 08:50:24 齐鲁网

2月10日下午3:00,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同志介绍全省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有关情况。闪电新闻全程直播,敬请收看。

2020-02-10 15:01:21 魏长民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梁战光先生,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先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连才先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祝群先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淼先生,为我们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政法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社会安定有序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梁战光副书记介绍有关情况。

2020-02-10 15:03:40 梁战光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感谢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对全省政法机关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宣传报道。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当前重大政治责任,提高站位、主动担当、迅速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全力以赴抓好战疫情、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各项措施落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全省政法战线应有的贡献。  

2020-02-10 15:05:21 梁战光

一、第一时间部署,迅速进入战时状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根据省委要求,省委政法委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维护好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省委政法委及省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取消休假、担当作为、靠前指挥,以战时的姿态和机制,迅速组织力量对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并结合各自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做好应急处置、疫情防控、舆情管控、治安维护等各项工作;各市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也闻令而动,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密切协同、整体联动、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坚决防范公共卫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确保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全省社会大局保持安全稳定,未发生涉疫情引发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事件。

2020-02-10 15:10:47 梁战光

二、严格网格管理,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委政法委以村居(社区)为疫情防控主阵地,充分发挥网格员队伍的独特优势,深化网格化管理,打通疫情防控最后一公里。全省15.7万个城乡网格作为疫情防控的基本单元,26.9万名专兼职网格员日夜奋战在城乡社区防控第一线,保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在最基层可防可控可追溯,成为活跃在全省最基层的防控中坚力量。一是全域摸排。由网格员通过发放登记表、登门了解等方式,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地做好重点疫区返乡、入境人员排查登记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期间共走访家庭2400余万户,排查或协助排查重点地区返程人员20余万人,发现疑似疫情险情2800余起,提供了第一手的疫情防控信息,为相关部门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提供了有力保证。二是全线死守。由网格员在村居(社区)主要出入口设立防疫点,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测量等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予以劝返,避免疫情形成交叉传播。据不完全统计,期间全省网格员共参与了82000余个社区(村)的防疫卡点值班守护,城乡网格员对社区楼道、电梯间、村居公共厕所等传染高发区域实施定期消毒300余万次,有效切断病毒传染途径。三是全面维稳。通过建立防疫微信群发布预警信息、发放“居民一封信”、“防疫明白纸”等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村居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护有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居家隔离,坚决防止聚集现象。期间共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938万次,有力维护了乡村社区的安全稳定,防止疫情恐慌情绪蔓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处理潜在险情,发现上报人员聚集等影响疫情防控的活动近9000起;全省共有16名基层政法干警和网格员在防疫工作中牺牲或负伤,其中,有2名政法干警、2名综治网格员牺牲在疫情防控一线。

2020-02-10 15:15:36 梁战光

三、坚持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坚持“宜严不宜宽”“宜快不宜慢”的原则,依法及时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2月6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态度鲜明、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伤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各类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等不法行为,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快速查处、优先起诉、快审快判,坚决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依法处置涉疫情案事件950余起,行政处罚43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5人,其中有10人涉嫌实施妨害传染病防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全省检察机关对于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5件,批准逮捕4件5人,提起公诉1件1人。其中,涉及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等12个罪名。

2020-02-10 15:17:09 梁战光

各位记者朋友,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把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最现实检验,疫情防控政法战役有力有序、卓有成效。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省政法机关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继续全力做好社会随访工作。充分发挥社会随访主导作用,紧盯来自疫情较重地区来鲁人员、山东籍出省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全面摸清潜在传染源底数,密切跟踪掌握动态情况,健全随访登记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继续全力加强环鲁防护圈管控。严密环鲁防控圈检查劝返力度,切实筑牢防范疫情输入安全屏障。不断完善假期返程高峰防拥堵工作措施,建立省际、市际保畅通协作机制,组建应急机动力量,对向北京、湖北等地运送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的车辆提供全程交通保障,确保应急物资运输及时高效,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是继续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防各类借机捣乱滋事破坏活动,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制假售假、扰乱秩序、造谣惑众等涉疫情突出违法犯罪,一律依法严查严处,绝不手软。四是加强重点区域的保卫守护。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作为重中之重,落实着装警力,加大巡控密度,加设技防装置,切实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积极防范可能因疫情引发的其他不稳定因素,严防各类矛盾风险叠加碰头。五是严明纪律要求和追责机制。对疫情期间思想不重视、作风不扎实、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2020-02-10 15:19:25 魏长民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2020-02-10 15:19:51 人民网记者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我想请公安厅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在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秩序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当前面临哪些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击重点?

2020-02-10 15:25:46 李祝群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社会秩序良好,是民心所盼,也是疫情防控期间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管控多措并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维护稳定”,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方面,全省公安机关日均出动巡逻力量4万余人次,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重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商场超市、防疫物资储存点,以及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巡逻守护,确保了社会面情况整体平稳。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加大打击破案力度,严厉打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网上造谣传谣、制售假劣防护用品等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截至昨天,全省共处置涉疫情案事件950余起,行政处罚43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125人,其中有10人涉嫌实施妨害传染病防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制售假劣疫情防护用品等借机谋取非法利益违法犯罪案件8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4人,查获假劣口罩67万余个、假劣消毒液近50吨,其他各类涉案物品500余万件。 正如这位记者所言,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更需要大家众志成城,团结一致,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但是大战当前,仍有个别人员不遵守防疫规定,借机发泄不满情绪,甚至寻衅滋事,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还有的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隐瞒自己的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违反隔离、治疗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部分网民故意制造、传播谣言,混淆视听,引发恐慌。此外,受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短缺刺激,个别人员铤而走险,大肆制假售假,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 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严惩相关违法犯罪,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2月1日,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惩处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2月6日,省公安厅又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在此,我们重申: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一律严查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具体来讲,就是要严打三类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置力度。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案件,将依法严厉打击。对因防控疫情需要进行的村居、街道等临时封控措施不满,借机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的,将坚决果断依法处理。对拒不配合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人员,以及在隔离场所逃脱,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隐瞒自己的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给防疫工作带来严重危险等情形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涉疫情防护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置力度。以口罩、消毒液等为重点,进一步严厉打击借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疫情防护用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借疫情哄抬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抗病毒药物等相关药品,以及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严查处。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置力度。对于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或者明知是虚假的疫情、警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引起社会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2020-02-10 15:26:11 大众日报记者

请问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2-10 15:32:12 段连才

非常感谢新闻记者朋友的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刑事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第一,在思想认识上始终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党组和陈勇检察长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最高检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站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最现实检验,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省检察院迅速成立由陈勇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对疫情紧急处置办法》,并先后三次下发通知、作出具体部署,动员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迅速进入战斗状态,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二,在司法办案上坚持从快从严。为确保涉疫情案件的依法及时办理,省检察院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关于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加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坚持突出打击重点,明确对13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以及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严重犯罪行为,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坚持上下联动机制,对涉疫情刑事案件,第一时间层报省院审查把关,统一司法尺度和证据标准,确保办案质量。坚守法治底线,保持法治定力,既严厉惩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又把握好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既要总体上体现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的政策要求,又要避免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的简单操作,严防打击扩大化,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截至2月9日,全省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75件,批准逮捕4件5人,提起公诉1件1人。主要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传染病防治、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妨害公务、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12个罪名。 第三,在协作配合中增强打击合力。坚持提前介入制度,与省公安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涉疫情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引导侦查取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坚持专业化团队办理,对每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由专案组或专人办理,加快案件受理、审查、移送、流转速度,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办、当日送”,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坚持依法规范办案,综合运用网上阅卷、远程会见、视频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等措施,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采取机要邮寄、网络和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和办理等方式,开展案卷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直接接触,确保程序规范和办案效果。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用心用力抓好疫情防控、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2020-02-10 15:32:51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全省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和保障?

2020-02-10 15:38:35 傅国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以及最高法院决策部署,迅速下发通知,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具体安排,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失职渎职、非法经营等危害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用足用好刑罚措施,符合判处重刑乃至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决不让犯罪分子利用疫情占到任何便宜。同时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切实提高审判效率。我们近两年来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善的网上办案系统,全省法院目前具备网上开庭功能的法庭已经有932个,这为我们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提供了有利条件。2月3日至2月9日,全省法院利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等方式新收案件8335件,结案5883件,通过互联网开庭134次。运用执行办案系统,执行结案2333件,执行到位金额102076.8528万元。省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处群众电话1.1万件次。为了及时有力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全省法院对相关案件要依法快速受理,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对具备相应条件的,将尽量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提讯被告人,运用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和宣判,运用网上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公开裁判文书,运用网上执行办案系统及时执行相关案件财产刑部分,以确保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判进行。同时,我们也正组织力量,加快升级完善网上远程办案办公系统,积极协调推进刑事案件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刑事案件全程网上流转、网上办理,以信息化助力审判提质增效。 三是强化联动工作机制。一方面,着力加强审判保障和监督指导,三级法院均已经提前组建专门的审判团队或明确专人,负责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和监督指导,建立了案件报备、请示汇报、要情专报等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刑事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即应层报省法院。对下级法院就法律适用等问题的请示汇报,上级法院要加强指导,及时答复,统一执法思想和裁判标准。同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及辩护律师的沟通协调,落实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和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 四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积极利用网上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公开裁判文书和融媒体等宣传手段,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普法,强化舆论引导,把相关案件审判变成推动依法防控的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

2020-02-10 15:39:01 山东法制报记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是如何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的,在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2020-02-10 15:44:06 刘淼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工作要求,迅速行动,结合工作职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围绕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迅速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动员和组织各级司法行政人员下沉一线,深入社区,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特别是宣传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对法定传染病的界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违法涉罪追责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全社会依法防疫的意识。二是压实疫情防控期间普法宣传责任。按照联防联控的措施要求,严格落实抗击疫情期间“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公安、交通、宣传等部门的协作,形成依法防疫的强大声势。同时,把普法工作融入与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工作环节,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强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实效。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电子屏幕、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和普法阵地平台,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挂图、横幅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发布法律知识问答,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通过官方权威渠道获得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济南市司法局组织20个下沉服务小组在社区显著位置张贴市委市政府“十个一律”通知要求,向社区居民发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册》,积极宣传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规定;青岛、烟台、泰安、威海等市司法局发布《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众法律责任常识》,枣庄市司法局发布《致全市中小企业家法律风险提示意见书》,滨州市司法局发布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政策知识问答,营造了全民战“疫”的良好法治氛围。 围绕疫情防控期间为群众提供好法律服务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特殊时期及时做出针对性安排。1月30日省司法厅专门下发通知,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等行业协会也通过发布公告、发出倡议等形式,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简化程序、创新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同时,省司法厅组织编写了“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五十问”,为精准专业回答群众咨询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积极推出“零见面”法律服务。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发挥山东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手机APP等平台优势,将更多法律服务事项整合到线上办理,增加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力量,以“零见面”方式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推出法律援助新举措。疫情防控期间,对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实行个人经济困难声明制度,在其他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进行“容缺审批”,待疫情解除后再补齐材料;同时,根据疫情防控适当调整服务方式,鼓励值班律师采用远程视频、电话方式向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司法活动正常进行。另外,我们特别对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及其直系亲属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下一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借此机会,感谢媒体朋友们对司法行政工作一直以来的关注支持。谢谢!

2020-02-10 15:44:38 魏长民

好,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委政法委宣传处秦媛媛,联系电话:51771159。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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