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召开

来源:泰安日报

2018-07-05 09:49

发表于山东

近日,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召开。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和在山东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刘家义书记对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要求等。    近年来,泰安市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主线,有效融合“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改革举措,加大协调力度,切实解决组织体制、工作平台、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确立“一元主导、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调解网格化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预警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工作亮点。围绕队伍建设,着力在发挥人民调解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政治业务培训、保障工作经费、严格考核奖惩等。    会上,省司法厅领导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责主业地位突出出来;切实把人民调解在服务中心大局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切实把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作为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着力点。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坚持预防为主、排查在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调解纠纷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坚持抓早抓小、就地化解,坚持研究思考、把握规律,加强对矛盾纠纷发生变化规律的研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内在规律的研究。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注重制度机制创新,强化外部联动,强化内部整合,强化规范运行。注重方式方法创新,推进“互联网+人民调解”,推进“大数据+人民调解”,推广自选式人民调解。注重调解领域拓展,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对矛盾纠纷相对集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专业领域,及时推动建立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主动争取领导,织密组织网络,发展专业队伍,抓好专职化、专业化、社会化。强化宣传表彰,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力度,切实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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