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

来源:惠州日报

2018-11-13 09:16

发表于山东

原标题:点燃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广东视察时,再次强调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落实广东省委、惠州市委有关要求,日前,惠州市制定出台《惠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彰显实干实绩导向、鼓励干部一线作为、大力选拔年轻干部、强化考核评价奖励、推动落实容错纠错、全面推进放权松绑、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满怀热情关爱干部等一系列举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满怀激情地投入建设国内一流城市。

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日前,惠州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 (扩大)会议、全省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干部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惠州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提出,要大力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实干的鲜明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要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大胆使用一批专业素质强的干部队伍,敢于对标先进地区,点燃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要建立完善干部勇于担当的激励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围绕充分激发广大干部为发展大局担当作为的责任豪情,市委出台《实施办法》,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立足事业需要,顺应干部期待,回应群众呼声,释放出促进干部积极作为、奋进奋发的强烈信号,彰显市委激励鼓励干部敢担当敢作为的决心;坚持正向激励主基调,作了明确规范;体现系统性解决问题,坚持综合施策,不是单从干部工作某个方面作出规定,而是统筹考虑影响干部积极性的因素,将选人用人、培养锻炼、考核奖励、容错纠错、放权松绑、人才流动、待遇保障、人文关怀等方面贯通起来,作出整体性、制度化的安排;同时也充分考虑了上级政策要求和惠州实际情况,提出的目标任务符合现实要求。

原标题:点燃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据了解,《实施办法》共分为10章46条。其中提出,注重实践实干实效,用好各种类型、各年龄段干部。对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优秀干部及时提拔重用;对任现职级时间较长、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式干部,适时提拔使用;对工作干劲不足、人岗不相适的干部抓紧调整交流;对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及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果断采取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调整,形成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干部日常考察制度,结合重点工作、重要项目、重大事件处置深入实施“一线考察法”,考准考实干部现实表现,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

基层一线是检验干部干事创业的“主战场”。《实施办法》提出,每两年集中选派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区)、乡镇(街道)、职能部门、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等开展“双向挂职”锻炼。实行“博士服务团”“科技专家服务团”制度,每年选派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博士和科技人才到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等基层单位挂职服务。选派副处级干部到软弱涣散重点难点村担任第一书记,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贫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分级分类开展精准化的教育培训,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干部学习培训,落实每人每年5000元培训经费,逐步增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增强干部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的本领。

原标题:点燃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对给予容错免责干部四个“不影响”

干事创业、深化改革,难免要“摸着石头过河”。如何建立科学的容错纠错机制,对保护干部的积极性至关重要。《实施办法》提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容错纠错制度,建立“前置核查”机制,实行“一事一核”,把握宽严相济尺度。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不影响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的正面评定,不影响其在单位和个人各项考核评比中的考评结果,不影响其在班子和个人年度考核中的考核结果,不影响其提拔任用。

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关键。《实施办法》提出,修订完善县(区)党政正职、市直部门正职考核评价机制,加快形成以高质量发展为主导的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规定核发绩效奖金,分档次拉开绩效奖金级差,体现奖优罚劣。

《实施办法》还提出,健全关心支持基层干部机制,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在困难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更多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交流干部特别是到困难艰苦地区任职的,在生活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关心照顾。对在完成重大专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嘉奖、记功等奖励。

原标题:点燃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全面推进放权松绑激发活力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下放权力、减少“形式主义”的负担是“关键一招”。《实施办法》提出,全面推进放权松绑,制定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尽可能把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全面梳理乡镇(街道)“一票否决”事项,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落实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督察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在打破基层干部晋升 “天花板”方面,《实施办法》还提到,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大力选拔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等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积极争取省政策支持,加大面向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公务员的力度。同时,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人才合理流动实施办法,打通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类别之间事业单位干部人才流动的渠道;拓宽选人渠道,通过公开选拔、公开推荐、调任等方式,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向机关流动。(记者潘高耸 通讯员惠市组)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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