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落实《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措施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01-17 17:19

发表于山东

1、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意见要求,制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实施方案》,细化量化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意见的配套措施,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加强政策协调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2、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设一批铁路、公路、机场、港航、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逐步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3、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减下放省级权力事项,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网办深度,做到“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有效地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效能。

4、促进降本增效。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三年内逐步取消高速公路外政府还贷的国省道收费站。延续现有ETC通行费95折优惠政策,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积极新改建ETC车道,逐步取消省界收费站,努力提升通行效率。降低涉港收费标准,优化出口货物集港流程,缩短货物在场站等待时间,降低货物堆存费用,提高堆场利用效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普通货物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三检合一”,实行“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开展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异地年审。2019年1月1日起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5、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禁止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过程中设置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条件,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6、支持企业参与交通科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交通运输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先进的企业标准、规范,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制修订。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交通运输有关法规政策的调研、起草工作,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在依法决策中认真吸收企业意见建议。

7、健全交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开放共享,规范行政行为,不得违法违规向企业承诺优惠条件。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与企业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8、建立联系企业机制。着力建设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利用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联系服务,建立诉求通道,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

9、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公开已经出台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送政策到基层活动,把交通运输服务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传达到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

10、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三转两促一提升”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服务企业活动中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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