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醉酒上高速,驾驶人酒精上头竟在应急车道睡大觉!

来源:山东高速交警

2019-01-21 14:15

发表于山东

今天

2019年春运已经开始

高速公路车流量明显增多

新春佳节

探亲访友、聚会宴饮增多

喝酒应酬是免不了

但是

喝酒上高速就是你的不对了

今天

让我们看看又有哪些酒司机登上曝光台

日照: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司机被民警当场查获


     1月9日14点30分

高速五莲大队值班民警在日兰高速公路执勤巡逻时

发现一辆车号为鲁L382**号牌的大型货车

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遂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

经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41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核实

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系伪造

后民警依法扣留其机动车、伪造的驾驶证

并将当事人带回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查证

当事人涉嫌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法规

01
酒驾、醉驾的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依法被处以被行政拘留20日

并处罚款7000元的处罚

烟台:

醉酒上高速 酒精上头跑到应急车道睡大觉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5日早上6时许

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民警巡逻时

突然发现路边一辆小轿车

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停在了应急车道内

民警连敲带喊半天车内一直没有动静

透过车窗发现车内一男子躺在驾驶座上

正呼呼大睡

民警只得打开车门叫醒驾驶员

但看到民警后依然睡眼惺忪 精神恍惚

民警闻到车内有股浓浓的酒气

遂对该名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8mg

属于醉酒驾驶

经过询问

该驾驶员于14日晚与朋友聚餐

酒足饭饱后 驾车驶上了高速

不想在行驶途中酒劲上来犯困

便索性将车停靠在路边躺在车内呼呼大睡

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该驾驶员因涉嫌危险驾驶将被刑拘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该驾驶员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酒驾不仅会威胁生命和自由

还会威胁到自己、家人尤其是子女的未来

喝完酒想开车的司机

这些成本和代价

你真的担负得起吗?

2019春运已经开始了

春节长假

在探亲访友、聚会宴饮的同时

请谨记: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幸福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你若酒驾 交警必抓

来源:日照、烟台高速交警支队

 编辑:王格格

                                                   

来源:山东高速交警

山东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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