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救人2市民拟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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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17:16

发表于山东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7月17日讯(记者 殷田)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社会正能量,经薛城区委政法委组织调查和评审,拟对李欣、曹莉2名人员救助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拟表彰为薛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李欣,男,44岁,中共党员,枣矿集团蒋庄煤矿生产技术科科长兼党支部书记;曹莉,女,29岁,薛城区张范镇中心卫生院儿童保健室医生。

2019年6月3日晚上7点左右,李欣在新城凤鸣湖广场散步时,余光中看到一个五岁左右的男童在凤鸣桥边从南往北飞速跑来,突然男童触电落水,危急时刻,李欣不顾个人被触电的危险,将男童从水里拉上来,曹莉不顾已有6个月的身孕坚持对男童紧急施救。

随后男童被送往医院,李欣和曹莉默默地离开了。事后,男童的母亲通过微信朋友圈、借助大众网的帮助找到了李欣和曹莉,并送去了锦旗。

拟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公示期自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30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实名向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传真)44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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