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25 09:58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7月25日讯 7月25日,记者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看到,滨州殉职辅警张亚峰被评定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张亚峰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19〕140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为张亚峰同志申报烈士的请示》(滨政呈〔2019〕29号)收悉。经审核,2019年7月5日,张亚峰同志在执行交通疏导任务时,为保护沿途群众和前方执勤辅警的人身安全,被肇事车辆拖行碾压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有关规定,张亚峰牺牲情形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特评定张亚峰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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