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货车电动车相撞 电动车驾驶员抢救无效身亡

来源:泰山晚报

2019-07-30 10:02

发表于山东

近日,在东岳大街佛光路路口,一驾驶员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员抢救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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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交警城东大队事故中队民迅速赶到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伤者已经被医院急救车拉到医院进行抢救,在现场发现了停放在现场的肇事车辆,有被碰坏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地上的血迹,还有地上电动车留下的刮蹭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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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开始调取监控,结合当事人自己的供述,他说是从佛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然后左转弯。由西向东行驶,从路口转弯的地方到这个事故发生的地点只有90米。也就是转弯车辆在转弯过来之后短短90米,速度就提到了53千米每小时。”民警说。

通过查看撞击痕迹,不难看出肇事车辆的速度之快。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周围的监控视频。通过监控显示,事发时,肇事驾驶员驾驶着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沿东岳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佛光路路口东90米左右的位置时,与由东南向西北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驾驶员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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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的原因,民警经过调取监控现场以及相关的检验鉴定确定,主要是因为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车辆超速行驶,在路上没有认真观察,没有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货车驾驶员在笔录当中一直说从始至终没有看到电动自行车。民警通过调取路面监控看到当时路面视野开阔,没有影响交通的其他车辆,所以在这起事故认定货车驾驶员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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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驾驶员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通过机动车道时没有在人行横道上下车推行。目前,此案事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行驶时,要时刻把生命放在第一位,不论是自己的,还是路人的。十次事故九次快,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行驶时,一定要确保安全车速,不得超速行驶,同时电动车驾驶员也要遵章出行,确保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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