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丨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来源:山东发布

2019-11-09 11:31

发表于山东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通知》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

  《通知》指出,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的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通知》明确,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要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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