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两男子向湖北运送物资后被拘留?官方回应:到湖北贩卖物资返回后隐瞒行程!

来源:闪电新闻

2020-02-21 14:35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1日讯 临沂兰陵两名男子私自向湖北黄冈等地运送物资被行政拘留一事引发争议。山东临沂市兰陵县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兰陵公安 通报称,该县向城派出所19日依法行政拘留了两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未经组织、未经批准,先后三次私自组织人员、车辆向湖北省黄冈市等疫情较重地区运送面粉、蔬菜等物资”的违法行为人何某法(男)、朱某祥(男)。

做“好事”却要被拘留,面对网友质疑,兰陵县公安局于2月21日中午发布警情通报,回应此事,通报显示,自2月17日以来,违法行为人何某、朱某二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先后三次组织他人向湖北省黄冈市等疫情较重地区贩卖面粉、蔬菜等货物。返回兰陵后,隐瞒行程,不向所在乡镇进行报备,未按规定隔离观察,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具体通报内容如下:

  

2月19日,兰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抓获违法行为人何某(男,54岁,兰陵县向城镇人)、朱某(男,47岁,兰陵县向城镇人)。

经查,自2月17日以来,违法行为人何某、朱某二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先后三次组织他人向湖北省黄冈市等疫情较重地区贩卖面粉、蔬菜等货物。返回兰陵后,隐瞒行程,不向所在乡镇进行报备,未按规定隔离观察,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违法行为人何某、朱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相关人员已按规定强制隔离。

兰陵警方提示: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严防疫情进一步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临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89号《关于加强往返湖北等地车辆及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兰陵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5号《关于严格我县进入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管理的指令》、《关于举报近期从湖北省到兰陵县漏管人员的公告》等规定,凡本市车辆和人员,前往或途经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的,行前要主动向所在县区指挥部报告,说明前往原因、途经路线、返程时间及车辆和人员基本信息,经县区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行。返程后,要及时报告县区指挥部,主动接受检疫检测和隔离观察。对不经批准私自前往、故意隐瞒行程或返程后不主动报告的,造成疫情扩散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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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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