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齐鲁网评:扛稳、抓牢、做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闪电新闻

2020-03-17 19:28

发表于山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的落实,是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高度,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明确要求和刚性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盯紧主体责任,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确保落实有力、落实到位。

坚强有力把主体责任担起来。主体责任关乎党的建设各方面,必须全面履行到位。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首要之责。各级党委(党组)是主体责任的承担者,必须以对事业和队伍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好责任。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要立足新情况、新要求、新规定,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人人有责、人人明责;要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推进责任落实到位。党委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要有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承担和推动好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也要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任,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

尽职履责把责任压力传下去。履行主体责任是具体实践,必须一贯到底、落地见效。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履行主体责任的根本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重要环节。当前,在这方面仍存在部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部署、听取汇报,表面文章做得多,实际效果见得少,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落实乏力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在明责上要再细化,让干部知道怎么做;在履责问责上要再规范,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规范,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要强化督查考核。要进一步用好台账制、销号制、项目化管理等有效手段,推动责任压力高效传导。

严肃问责把失责必问常态化。一个单位管党治党成效如何,与党委牵头管总是否到位有密切关系。有的党委(党组)会也开了,文件也发了,任务也分解了,但落实成效怎么样,就不管不问了,这就是主体责任虚化、空转,看似层层压实责任,实则层层推卸责任。工作实践证明,凡是各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都是全面从严治党抓得实、抓得紧的单位;反之,哪个单位的党委淡化了责任、放松了要求,哪里的管党治党就容易出问题,各项工作就会拖后腿。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坚持用问责倒逼履职,进一步完善问责追责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党委书记负总责、一级对一级负责、重大问题终身追责”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一旦出了问题就要深入查明原因,找准找全责任主体,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应该担什么责就问什么责,是谁的责就问谁的责,是哪一级的责就问哪一级的责,决不允许轻描淡写象征性地问责。要落实好“一案双查”制度,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如果因为失职失责,致使单位问题多发频发的,必须要严肃追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凡是重要工作,都得有责任主体。《规定》已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软指标”变成了必须落实的“硬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规定》,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落实责任,以良好的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文/王莉、高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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