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出台意见 激励农村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鲁祖轩

2020-04-17 18:04

发表于山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微山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干部保障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激励广大农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健全完善报酬保障机制

  明确发放范围为每个行政村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报酬两部分构成。村党组织书记的报酬总和按不低于上年度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的标准确定,其中基本报酬根据行政村规模、工作量等因素有所区别,不低于每年平均补贴的50%,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原则上不少于报酬总额的30%。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的基本报酬,一般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70%、50%。建立报酬增长机制,村干部报酬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3年调整一次保障标准。

  健全完善养老保障机制

  采取县乡财政补贴和村干部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为符合参保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县乡财政补贴总和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专项用于提高个人缴费水平。村干部养老保险每年投保一次,由乡镇(街道)统一办理。村干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为年满60周岁,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按投保金额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健全完善激励关怀机制

  县里每年推选宣传一批“乡村振兴好书记”,建立乡村振兴示范典型库。对评为“乡村振兴好书记”的,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担当作为好书记”“劳动模范”等。设立100万元优秀党组织书记表彰奖励专项基金,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予以大力表彰,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认领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任职满两届且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党组织获得中央、省表彰的党组织书记,分别参照乡镇(街道)事业管理岗七级、八级职员经济待遇发放工作补贴;获得市、县表彰的,可选聘为乡镇(街道)“特聘组织员”,并发放一定工作补贴。畅通村干部晋升渠道,2019年选拔3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计划招聘5名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村干部定期健康查体制度,分批组织全县900余名村(社区)主职干部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由乡镇(街道)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实绩档案,建立健全以党的组织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等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体系,以实绩定等次、以等次定报酬。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对村干部任务完成情况、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结合村党组织评星定级、半年定期评估、目标认领等情况,按“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作为村干部待遇报酬、评先树优等的重要依据。考核为“基本胜任”“不胜任”等次的,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考核为“不胜任”的,给予3个月时间限期改正,并安排专人结对帮带。

  (供稿:微山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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