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甘肃省将对农村“七类车”进行专项治理

来源:人民网-甘肃频道

2020-04-29 10:27

发表于山东

人民网兰州4月29日电(高翔)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决定自5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农村地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七类车”专项治理工作。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统一行动日查处的战果将在当天予以公布。

“七类车”指农村面包车、城乡客运公交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三轮和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将充分发挥“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农村交通管理体制和机制作用,落实乡镇政府管理农村道路的主体责任,加强“两站一室”和乡镇交警中队建设,摸清人车路管理底数,组织开展对农村地区“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查处,推进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千灯万带”建设,减少行车安全隐患,实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6%,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不发生重大事故的目标任务。

为了推进防护工程,为“七类车”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2020年甘肃省计划再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9166公里,对狭窄农村公路进行合理加宽改造,到年底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负责对县乡道和村村通道路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报有关部门治理;在中小学校门口、县乡道平交路口、三岔路口等重点部位安装信号灯和减速带;清理马路市场,消除安全隐患,减少马路市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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