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分阶段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0-06-01 17:18

发表于山东

5月29日,从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厦门将分阶段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各个阶段标准正式执行后,不符合要求的新车将无法通过环保前置审核及注册登记。

据了解,国六排放标准分6a、6b两个阶段实施。其中,轻型汽车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6a标准,2023年7月1日起执行6b标准。在厦门市生产、进口、销售的机动车均要符合以上各阶段标准要求,否则将无法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环保前置审核,也无法到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5月13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对于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换言之,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全国范围虽然都禁止再生产或进口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但仍允许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轻型车销售、注册登记,不过要在尚未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进行操作。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就属于尚未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购买新车时,消费者需要注意标准实施的各个时间节点。此外,消费者若想知道自己准备购买的车辆是否符合国六标准,可以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者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又或向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592-3671000)。(陈似虹 伍宜君)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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