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严打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开展督查


  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对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开展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对前期全省开展的“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督导检查由各市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对本市“百日行动”工作开展,采用查看资料与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省畜牧兽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适时进行抽查。各市督查工作原则上要于2018年2月2日前结束。

  《通知》明确了督导检查四项重点内容。一是检验检疫和屠宰规范情况。以城乡结合部、交通道路周边、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和多发地区及群众举报多生猪屠宰厂(场、点)为重点,检查屠宰点落实入场查验、瘦肉精自检、屠宰同步检验检疫情况,屠宰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有无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猪(牛、羊)、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非法添加物的行为,无害化处理不符合要求的是否完成整改,以及是否存在不依法开具或开具虚假合格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针对批发市场、农贸(集贸)市场、超市、肉类产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肉品生产和消费场所,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等违法行为,是否及时清理不合格肉品。三是各地打击整治成效。检查各地结合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加大经费投入情况,是否制定目标任务清晰、时间进度明确的实施方案。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食安护佳节”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要督导检查对违法犯罪行为惩治情况、对违法违规线索通报情况、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情况以及涉嫌犯罪案件移交情况,重点督查县域范围有无内“零案件”情况。检查监管机制健全情况,各地在产品追溯、协调联动、案件会商等方面是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是开展宣传引导情况。检查各地在开展“百日行动”过程中宣传相关法律政策、整治成效和典型案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肉品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肉赋码销售,引导消费者购买赋码肉品,是否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是否建立舆情监测制度等。 (吴 洋)



来源: 山东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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