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价值3万余元财物 曹县一男子被刑拘

菏泽曹县男子张某曾因抢劫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出狱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天津警方上网追逃。张某潜逃回菏泽,又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4个月的时间内在菏泽城区多个小区作案4起,盗窃现金、首饰、外币等财物价值近5万元。3月21日,张某被市开发区警方抓获归案。

2月26日,市开发区分局丹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市民徐先生称家中被盗现金、首饰、外币等财物,价值3万余元。丹阳派出所和分局视频侦查中队民警联合展开调查侦破工作,查看了徐先生家中的监控视频,调取了小区的监控和周边“天网”监控视频,进行分析比对和视频追踪,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于3月21日将其抓获归案。

据张某交代,其在2007年因抢劫罪在天津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4个月,2015年4月出狱;2016年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天津警方上网追逃。张某潜逃回菏泽,又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其流窜至菏泽城区多个居民小区,趁业主白天上班、家中无人的时间段,利用工具开锁入室实施盗窃,共作案4起,盗窃财物价值近5万元。3月2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李增强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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