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为中小学生减负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

规范学校内作业布置,教师签订军令状禁止有偿家教,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无资质办学和不规范办学……昨天,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城市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印发 《青岛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为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减负的专项行动,活动将持续到明年6月。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

按照部署,首先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专项行动,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禁止以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

严格学生作业布置。一是科学设计作业。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段合理要求布置作业内容和方式。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二是严控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三是规范作业批改。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四是规范作业公示监督。学校要建立作业统筹监控处理机制、作业完成家校沟通机制,规范作业公示途径,公布监督电话。

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重点治理课上不讲课后讲

七部门将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根据《方案》要求,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畅通举报监督形式。各区市、各学校要设立“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在校内宣传栏醒目位置公示,并通过印发明白纸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同时,安排专人每周开启信箱,汇总整理学生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签订责任书。学校校长要与全体在职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教师责任,强化教师师德和学校管理要求,禁止在职教师参与任何有偿补课行为。

集中开展治理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市教育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工作。重点检查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培训机构或补习班讲等情况。

治理培训机构无资质办学

专项行动的第三项举措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无资质办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并严格监督其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或拒不办理证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和不规范办学行为。一律消除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直至取消办学资格。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规范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教育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公布的内容组织培训辅导。培训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列入重点监管内容。

课后服务家委会主导学校配合

第四项举措是要扎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中小学课外服务工作是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主要解决学习日下午放学后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顾、安全存在隐患等社会难题。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各中小学要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积极作为。

课后服务内容一般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与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方案》鼓励各区市、各学校积极探索完善“学校家委会主导、学校参与配合”的服务模式,以学生家长为主体、并吸纳学校青年教师、退休老教师和社会志愿者等参与课后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可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校外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鼓励各区市争取多方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中小学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于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校须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项举措是加强家长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加强家校沟通。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家长会,围绕学生教育进行家校沟通,共同提出学生学业指导建议。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育人导师对本人负责的学生每学年要进行1次家访,条件不具备的要与家长单独进行1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谈。

加强家长教育。以学校为单位建设家长学校,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引导教育家长形成正确的成才观,学会科学抚养、教育子女,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鼓励学校和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居委社区合作,综合运用多种资源开展家长教育工作。用好现代网络媒体教育手段,建设网上家长教育学校、家长教育手机APP,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家长教育。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举措六是强化部门联动,成立由市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工商、消防、城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针对跨区域、跨行业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各区市要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形成“部门协作、上下协调”的联动机制。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畅通公示、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举报工作台账,对社会监督举报进行查核、登记、处理、跟踪。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通过网站、公开信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专项行动纳入对区市政府的督导内容,纳入对学校和教师的评估评价考核内容。从2018年起,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组织一次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强化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处理和查办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清理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效。

按照《方案》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本月启动后将持续到明年6月份,确保行动取得显著效果。

记者 臧旭平

1 开展校内办学行为规范治理专项行动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规范课程开设★严格学生作业布置★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2 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畅通举报监督形式★签订责任书

3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专项行动

★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无资质办学★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和不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4 扎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补课”★创新课后服务形式★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能计入课时

5 加强家长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育人观

★加强家校沟通★加强家长教育

6 七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强化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来源: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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