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常年被疾病困扰,往往没有生活来源。为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全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日前,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医疗保险支付、联动救治保障机制等方面,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纳入慢性病病种保障范围    

根据《意见》,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患者使用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10%。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    

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各地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按床日”结算,并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定额标准。对因医疗保险统筹地区没有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而转诊到异地就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2020年实现免费救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据了解,按“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报销、民政救助、财政兜底”的救治经费保障机制。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方案、单病种收费标准,明确实施临床路径。    

同时,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医秩序和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严格控制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各县区政府要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对通过医保报销、商业保险理赔及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后,仍需患者个人支付的规定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县级财政给予兜底补助,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依据患者住院诊疗信息拨付,确保患者不因经济原因影响及时有效治疗。    

按规定,2018年前,实行建档立卡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的患者全部免费救治。到2020年实现所有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面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先行开展部分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工作。 

有奖监护 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奖补资金    

“推动落实有奖监护政策。”《意见》指出,要贯彻落实国家“以奖代补”相关政策,合理确定奖补对象,将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和有潜在风险的患者纳入财政奖补范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元的国家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实施有奖监护。    

家庭无监护能力的,由社区(村)或单位落实监护人。为每个监护人配备2名以上协助监护人。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完善贫困患者大病救助保险,发展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伤害责任保险、职务意外伤害保险等多种形式的险种,充分调动患者监护人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将各类风险隐患纳入保险范围,通过保险有效减少损失。《意见》还规定,建立完善精神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与使用机制,配齐配强精神卫生队伍。实施县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对精神科医师不足的县区,参加由省财政支持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使每个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具备精神科执业资质的医师达到5人以上。 

记者 唐丽丽

来源: 沂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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