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干事创业,近日,市纪委通报3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文登区国土资源局宋村分局局长隋旭光对辖区内违法取土行为监管制止不力问题。2015年至2018年,文登区国土资源局宋村分局多次发现辖区内存在违法取土行为,但仅对违法取土单位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在取土单位未组织整改的情况下,没有进行立案查处,造成违法取土问题长期存在,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隋旭光作为分局局长,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3月,隋旭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荣成市元宝山公墓管理处主任毕晓丽在项目招标建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至2018年,荣成市元宝山公墓管理处负责实施一处壁葬墓地建设项目。毕晓丽作为公墓管理处主任,在进行招标之前,对招标文件未认真审核把关,没有发现招标文件中明显与实际工程不符的内容;在工程建设中,对工程大幅超过预算的情况没有及时按规定请示汇报,私自决定继续施工,造成最终工程总价超过中标价格485万元。2019年2月,毕晓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区农经局新农办主任孙从恩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失职失责等问题。2015年以来,孙从恩在负责扶贫工作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产业项目审核监管不严。在前期论证不足的情况下,批准并组织实施碧根果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认真实施监管,最终碧根果苗木大面积死亡,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扶贫产业效果。2018年8月,孙从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担应负之担当、尽应尽之责任、作应为之贡献,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职责履行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冲在抓落实的最前线,将问题解决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用步伐丈量责任,用实干履职尽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和市委“工作落实攻坚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力度。同时,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全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 廉洁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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