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将建设四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7月2日讯 (记者 胡亚茹) 7月2日,大众网记者从威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威海市将全面构建社区—镇(街道)—区市—市四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社区层面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管理。以社区为服务半径,依托现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整合升级为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站分为住养型和服务型,其中,住养型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提供托养等服务;服务型主要提供助餐、助浴、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基础性养老服务。下一步,社区养老服务站要统一标识、统一挂牌。未经镇(街道)同意,不得挤占、挪用。县级民政部门或镇(街道)每年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社区养老服务站场地信息,并通过委托或公开招投标方式,将本区域社区养老服务站场地设施无偿交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各区市、开发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镇(街道)层面

以镇(街道)为服务半径,打造集社区食堂、托老所、社区老年大学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置和集中用餐的,应符合环保、食品安全等要求;提供短期托养服务的,应达到消防安全要求,配有一定数量的护理人员。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要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各镇(街道)采取公建民营模式的,应无偿或低偿提供场地设施;采取民建公助、民建民营模式的,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市、县层面

各区市、开发区要分别建成1处综合服务能力较强、辐射带动较大的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将社区养老服务站、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纳入整体管理。市级要打造集养老成果展示、12349呼叫服务、文化教育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养老服务中心。

市级福彩公益金要重点用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2018年1月1日后以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建成,且未申请过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省级养老实验区试点资金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在申请省级城乡社区养老设施相关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对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下、500—1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分别按照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利用原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场地设施整合转型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不在此补助范围内。对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管理运营、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助餐、助浴、助行、助洁、助医、生活照料等)、且服务居家老年人月均600人次以上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经县级民政部门评估确认,按照每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年补助服务项目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在项目运营期内最多补助3年。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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